鄭若驊:人大常委會決定具穩固法律基礎

鄭若驊:人大常委會決定具穩固法律基礎

社會熱話

廣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回應4名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資格事宜,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三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的決定,具備穩固的法律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有責任維護特區的憲制秩序,必須確保延任的立法會議員符合法定要求和條件。她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11決定》只是處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事宜。

鄭若驊表示,若非押後選舉,4人已在原定立法會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根本不能參加原定的立法會選舉,更談不上出任立法會議員。因此特區政府面對這個特殊的憲制秩序問題,向中央提出請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鄭若驊指,一些因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特別事務,或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的人士,根本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沒有出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鄭若驊重申,必須緊記中國是單一體制的國家,權力來自中央。當需要處理涉及憲制的問題時,理所當然是由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行使權力,作出法律決定或制定法律文書,提供具約束力的法律基礎。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