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解散 警:刑責不因解散抹走

民陣解散 警:刑責不因解散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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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解散  警:刑責不因解散抹走
民陣解散 警:刑責不因解散抹走

成立近20年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昨發聲明宣布上周五(13日)解散,指近一年各成員團體備受打壓,加上來屆秘書處沒有成員參與,在周年大會一致通過決定,約160萬元資產會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再捐予合適團體。警方表示,民陣一直未有註冊為公司或合法社團,是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刑責不會因組織解散或成員辭職被抹走。
 

繼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上周二(10日)解散後,再有泛民組織解散。民陣上周五召開周年大會,出席的成員團體一致議決即日起解散,據報與會者包括臨時聯絡人鍾松輝、支聯會鄒幸彤及社民連、工黨、社總等代表。民陣指現擁有的約160萬元資產,將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贈予合適的團體。

以聲明公布解散的民陣,指自2002年起一直擔任公民社會團體溝通平台,旨在推動本港人權民主自由,並以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籌辦予廣大市民發聲的遊行集會。可是,民陣指過去一年多政府不斷以疫情為由,拒絕其和不同團體的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亦遭打壓,形容公民社會面臨前所未有嚴峻挑戰。
民陣續說,原希望續以原有方式迎難而上,惟召集人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加上沒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只能無奈宣布解散。今年5月曾在獄中撰公開信,指「堅持民陣不會解散」的陳皓桓,據知已獲悉解散決定。民陣感謝市民過去19年並肩同行,相信不同團體仍會堅守理念、毋忘初衷,寄語香港人加油。

警方其後發稿稱,今年4月曾按《社團條例》去信民陣,要求對方提交成員、活動和資金等資料,惟未有依時提交,正跟進民陣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警方又指,民陣從未註冊為公司或合法社團,屬不合法地運作組織,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
新華社報道解散消息時,形容民陣是「反中亂港組織」,又斥民陣幾乎集攏所有香港反對派團體,以「和理非」爭民主旗號興風作浪、肆意亂港。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民陣是反中亂港和反修例風波升級,變質為嚴重暴亂的主要推手,又指解散聲明「大放厥詞、態度猖狂、氣焰囂張」。

民陣解散  警:刑責不因解散抹走
民陣在2019年最後一次舉辦七一遊行。(資料圖片)

2003年「反23條」首辦七一遊行
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成立以來,自2003年起從不間斷申辦七一遊行,直至去年獲批反對通知書為止,還舉行過各種集會。2013至14年間任召集人的楊政賢,昨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極權只會盡一切方法消除異見聲音,但不會悲觀認為失去民陣就等同公民社會死亡,認為只要個體仍珍重民主自由,某個時候就能連結一起。
2002年9月成立的民陣,翌年從支聯會「接棒」舉辦七一遊行,該場以反基本法23條立法為主題的遊行,多達50萬人上街,打破主權移交以來紀錄。自此,民陣不間斷地每年申辦七一遊行,主題變得多樣化,惟參與人數一直「上上落落」,佔中運動翌年更低見4.8萬人參與。至2019年,民陣上半年舉行多場反修例遊行,終在6月釀成一場政治風暴,而同年民陣舉行的七一遊行,亦成最後一次。去年民陣的七一遊行申請,則遭警方以疫情等為由反對。

今年3月,有外國傳媒引消息指,港府正調查民陣有否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助,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民陣最高峰有50多個成員團體,但由於報道提到民陣或被取締,多個成員團體先後退出。4月,警方去信指民陣或違《社團條例》,要求解釋多年不註冊原因,民陣反駁稱「警方和多個政府部門,何以一直與非法社團合作?」由於被指沒有註冊,加上召集人陳皓桓入獄,民陣秘書處今年6月停止運作,終決定不再申辦今年七一遊行。

民陣解散  警:刑責不因解散抹走
去年七一遊行被禁,警方在銅鑼灣執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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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