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環保署發文澄清無禁物管「包底」收垃圾 但強調住戶仍須用指定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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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兩個半月,即到4月1日政府開徵垃圾收費。對於早前環保署有高級環境保護主任在電台節目表示,已要求物管公司不要在大型垃圾桶預先套上指定袋。若物管公司有需要在垃圾桶套上垃圾袋,該署建議可套上透明袋。不容許派發指定袋。 環保署昨日(14日)發文主動澄清,署方表示法例只是禁止「沒有認可的售賣」,沒限制派發指定袋給市民。環保署又表示,無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包底」,只是署方不建議這樣做,並提醒住戶必須用指定袋裝好垃圾才交予物管公司。不過據報有業主委員會表示,難以追蹤每戶是否有用指定袋。
環保署澄清全文:
就垃圾收費,近日有意見指法例不容許向有需要人士派發指定袋,亦不容許物業管理擺放大型指定袋收集住户的垃圾,環保署澄清如下:
1) 法例是禁止沒有認可的售賣,沒有限制任何人士或團體在非牟利工作或活動中派發指定袋給市民。
2) 法例沒有禁止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垃圾(俗稱「包底」),但此舉不能免除每個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袋的法律責任。我們要強調,垃圾收費是建基於每位市民都應該為他棄置的垃圾負責的原則,因此我們並沒有建議「包底」的做法。不過物管公司仍需以指定袋包好住户沒有用指定袋棄置的垃圾才可交予垃圾收集商,否則垃圾收集商不會接收。
網民反應
對於環保署澄清的消息,網上不少網民留言指感覺仍然混亂矛盾,有網民就反問:「交管理費都唔算為自己棄置垃圾負責?」、「係咪要逐袋物管大垃圾打返開睇下入面果啲係咪指定袋?」、「點查,啲食物容器度驗下DNA」、「收兩家袋錢」、「袋中袋咪仲唔環保」、「我有用袋又駛乜佢包底」、「開始又話按量收費 依家又要收兩家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