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交稅|港人在內地工作生活是否需要徵稅?港人在大灣區工作有什麼稅務優惠政策?

大灣區

廣告

隨著內地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的全面實施,香港居民在內地的如何繳稅成為廣泛關注的焦點。我們將通過詳細解讀相關政策文件,深入探討內地的稅務居民分類、住所界定、居住天數要求以及大灣區特殊稅務優惠政策。

稅務居民

首先,我們需了解內地稅務居民分類的基本概念。根據個稅法,人們被分為「有住所個人」和「無住所個人」兩大類。而在居住地方的區分上,有住所個人根據戶籍、家庭和經濟利益等因素,在內地習慣性居住,而無住所個人則在內地短期停留,未形成習慣性居住。

有住所個人以vs無住所個人

對於香港居民,置業於內地並在灣區城市工作的情況,是否被視為「有住所個人」呢?根據個稅法,僅因學習、工作、探親、旅遊等原因在中國內地境內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後返回境外居住的,其習慣性居住地不在內地境內,即使在內地購買住房,也不被視為內地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居民vs非居民

對於無住所個人,判斷其是否為稅務居民則取決於其在內地居住天數。根據新稅法,從2019年起,居住不足183日的視為「非居民個人」,需納內地稅;反之,停留超過183日,且連續六年間未有離開內地滿三十天,則被認定為「稅務居民個人」,將全球所得納入內地稅務範疇。

粵港澳大灣區優惠政策

廣東省相關單位通過一系列政策文件對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提供了優惠政策。根據文件,這些人才在已繳稅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15%部分,可獲得由相關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並免征個人所得稅。每年,每人最高補貼額度為500萬元。

申報與審核

希望獲得優惠政策的申報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申報人必須是香港、澳門、台灣或國外的永久居民,或在外國取得長期居留權的留學回國人員和海外華僑。此外,申報人必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依法納稅,且遵守法律法規和科研倫理。符合科技創新、重點產業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等條件的人才方可申報。

受理與發放

申報人需要提供真實的申報材料。若發現虛假申報等違法行為,將取消優惠政策的資格並收回已發放的補貼資金。相關政府部門將根據屬地原則進行審核和發放工作,並鼓勵用人單位參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