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

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構思 打工仔得益大拆解 | MPF | 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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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消息指,政府已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有新方案,最快今天(3月27日)提交行政會議討論。

撰文: Allen |圖片:新傳媒資料庫

強積金對沖歷史

強積金前身為公積金,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條文於1974年和1986年引入《僱傭條例》時,容許僱主從公積金中其按年資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其後強積金亦承襲了有關安排。僱主在向僱員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後,可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內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中,提取相等的金額以作抵銷。

於是坊間不少人認為這部分「對沖」是本來自己應得的部分,不應用作賠償。

林鄭發聲取消強積金對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強積金存在20年,是時候取消對沖安排,更能為退休人士提供保障,希望大家達成共識,政府會繼續努力說服僱主。

林鄭月娥強調,設計改善方案時政府願意「落水」深一些,去年1月的方案政府斥資大約70多億元,財政預算案公布預留150億元,政府參與的程度會加倍,至於具體數字稍後公布。

新方案建議,僱主每月額外供多1%

消息說,新方案建議,僱主每月就員工薪酬,額外供多1%;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維持以月薪的三分之二計算。據悉,領取金額上限,盡量維持在現有39萬元或相若的水平。

政府擬包底12年 預算增至175億

政府的財政承擔,將進一步由預算案提出的150億元,增至175億元,協助僱主的補貼期,亦由原先建議10年,延長至約12年。

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領取金額上限,將盡量維持在現有39萬元或接近的水平。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式,維持以月薪的三分之二計算。

新方案建議仍有待行政會議討論,之後又須經過修訂法例,何時落實,仍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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