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距離防疫措施放寬|第二階段延至7.13、入酒吧須快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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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第三階段社交距離防疫措施更新|政府指徵得候任特首辦同意,宣佈第二階段社交距離措施將延期至7月13日。限聚令人數上限維持8人,進入處所前仍需使用「安心出行」及出示「疫苗通行證」。
第二階段社交距離措施將延期至7.13(6月27日更新)
政府指徵得候任特首辦同意,宣佈第二階段社交距離措施將延長14天至7月13日。另外6月16日(周四)起顧客亦須出示24小時內快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酒吧、酒館、夜總會等夜店場所。第三階段社交距離措施及外防輸入不會如期在6月30日前放寬,並會經討論下,延長相關措施。
根據政府社交距離措施時間表,原先第三階段社交距離措施預期會在6月下旬實施,當中包括撤銷所有處所的相關限制,包括營運時間、人數限制、酒吧,餐廳等處所可以完全恢復跳舞活動、表演。
林鄭又指,快測呈報將會百分百覆檢,從即日起由相關人員上門採集樣本,再經核酸檢測方視為確診。
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第二階段
- 限聚令人數上限維持8人
5月5日提早放寬措施 | |
泳池 | 重開 |
康文署轄下泳池及泳灘 | |
水上樂園 | |
食肆 | 每枱放寬至8人一枱 |
户外及郊野公園 | 無須配戴口罩 |
5月19日放寬第二階段措施 | |
食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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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院 | 入座率增至85% |
觀眾可在院內飲食 | |
酒吧、酒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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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列表處所 | 重開 |
口罩令
以下情況需要佩戴口罩:
-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
- 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
以下情況可以不佩戴口罩
- 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或在戶外公眾地方進行劇烈活動(例如運動或跑步)
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罰款
-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林鄭月娥:為内地支援團隊辦歡送會
林鄭月娥表示,提早放寬社交限制是考慮近日疫情較專家預期下降得快,而最近兩次長假期雖然市面人流回升,但疫情亦無反彈跡象。
林鄭月娥提到,位於機場亞洲博覽館的社區治療設施將於明日起將改為備用狀態,不會拆卸以備不時之需。同時,由内地來港支援的醫療團隊即將陸續離開,政府屆時將舉辦歡送會感謝醫療團隊期間付出。

首階段(4月21日起)主要放寬社交限制
堂食放寬至晚上10時 – 限聚令放寬至4人
第一階段餐飲處所:
- 恢復晚市堂食到晚上10時
- 每桌由2人放寬到4人
第一階段放寬政策 – 餐飲業務處所 | 配合放寬政策: |
餐飲處所堂食亦會放寬至晚上10時,而每枱人數上限由2人提升至4人 | 所有員工每3天進入處所前須進行快速檢測 |
酒吧、酒館等繼續關閉 | |
容許不超過20人宴會 |
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至4人,並解除2戶以上在私人地方進行多戶聚集的限制。
放寬防疫措施第一階段會重開部分以下處所:
第一階段放寬政策 – 表列處所重開 | 配合放寬政策: |
遊戲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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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 | |
遊樂場所 | |
公眾娛樂場所 | |
美容院 | |
按摩院 | |
體育處所(包括室內及戶外場所) | |
活動場所 | |
宗教場所 | |
康文署轄下所有場處(包括:體育處所、博物館、表演場地和圖書館) |
值得留意,按照最新公布,進入處所(包括戲院)前需使用「安心出行」及出示「疫苗通行證」,戲院員工需要每3日進行快速檢測,戲院場地可以飲食,惟員工及入場觀眾需要完成接3針疫苗;至於第二及第三階段的放寬限制細節則未有交代。
恢復條件 – 員工:
- 所有員工須接種3劑疫苗
- 或持有醫學豁免證明書
- 或已接種2劑疫苗的康復者
恢復條件 – 顧客:
- 入場顧客須已接種3劑疫苗
- 12歲以下小童已接種2劑疫苗
- 過去3個月內已接種2劑疫苗康復者
常見問題
什麼時候實施第三階段防疫措施?
根據政府社交距離措施時間表,原先第三階段社交距離措施預期會在6月下旬實施,當中包括撤銷所有處所的相關限制….詳情請看。
第二階段的防疫措施安排是甚麼?
在第二階段放寬政策,酒吧/酒館、卡拉OK場所都…詳情請看。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