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 特首稱傳媒無特權

新聞自由 特首稱傳媒無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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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被控2項虛假陳述罪罪成,七傳媒工會發聯合聲明批評裁決衝擊新聞自由;民陣亦被警方指沒有註冊,涉違《社團條例》,有聲音關注兩者反映言香港論自由亦受威脅。
 

特首林鄭月娥不評論民陣事件,僅指政府會按法律保障市民自由,惟重申自由並非絕對,亦會受到限制。至於查冊安排,林鄭引蔡玉玲案判辭指,即使有良好意願仍須依法辦事,並批評過去有人宣揚「違法達義」,相關概念有違法治及公民社會應有價值觀。她又指自己非常認同傳媒專業,並以選民登記查冊為例,傳媒的查冊權與參選人相同,已經平衡各方利益選出最有利方案,惟一般情況不認為傳媒可享特別待遇,重申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法律認為你無,你就無。」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