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壹傳媒5高層 文章涉違國安法 保安局凍結3公司共1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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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昨早於多區採取行動,拘捕《蘋果日報》5名公司董事,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等,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並持可搜查新聞材料的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掌握強烈證據,《蘋果日報》自2019年起,刊登了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據悉,警方將會去信要求《蘋果日報》刪除相關文章。此外,保安局亦已凍結與《蘋果日報》相關的3間公司資產,涉款1,800萬港元。
攝:莊振邦、陳奕釗
 

警拘壹傳媒5高層 文章涉違國安法 保安局凍結3公司共1800萬
警拘壹傳媒5高層 文章涉違國安法 保安局凍結3公司共1800萬

據了解,警方今次搜集到的證據,包括約50至60篇呼籲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港府的報道。消息指,政府已向7間與《蘋果日報》有聯繫的銀行發信,通知他們不要處理涉案被凍結的資產;警方亦將要求《蘋果日報》在限時內移除涉呼籲有關文章。
拘捕行動於昨早約6時開始,警方出動約500名警員,先後拘捕4男1女(47至63歲),被捕5人分別為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其中警員早上6時許到鰂魚涌康怡花園羅偉光寓所將羅帶走,其後押往壹傳媒大樓搜查。警方除到5人的住所調查,亦於7時許圍封壹傳媒大樓展開長逾5小時搜證。

警方指《蘋果日報》2019年至今,刊登逾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的文章,5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有強烈證據顯示,上述文章是整個串謀計劃的重點,藉以提供口實給外國或境外機構,作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制裁。部分人是該日報東主、出版人及編輯,所以對文章內容、風格和方針實在責無旁貸。」

警拘壹傳媒5高層 文章涉違國安法 保安局凍結3公司共1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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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警封壹大樓 手令可查新聞材料
對於《蘋果日報》員工不得留在搜查範圍,李桂華解釋,該處已是罪案現場,要先完成蒐證,並表明蒐證過程當中有見證人在場,可以「放心」。他說今次案件以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1條例取得法庭手令,容許處理新聞材料及電子儀器,故探員可開啟檢取。他強調,行動並非是針對傳媒,只是針對違反國安法的機構,對新聞自由等仍相當重視。被問及轉發被指違法報道的人會否被捕,他表示要視乎企圖,但勸告市民不要轉發招惹嫌疑,同時提醒《蘋果日報》員工「小心一啲,唔好再犯呢一個罪行(國安法)」。他稱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家超:被凍結資產為「黑錢」
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午見記者時表示,警方會積極展開調查工作,包括調查有關公司內外任何人,有否參與、協助、教唆、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期望警方能搜集更多證據「追究到底」。李家超又表示,今次行動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主要針對「涉及利用新聞工作做工具,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人士,又指他們跟一般新聞工作者不一樣,籲其他新聞工作者「唔好同佢哋扯上關係,要同佢哋保持距離」。他強調,「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者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必定以最嚴厲措施依法打擊。」

對於保安局根據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合共約1,800萬元。李家超稱,被凍結的財產是「黑錢」,呼籲市民不要跟危害國家安全罪犯「同流合污」,要及早切割,以免「後悔莫及」。至於購買《蘋果日報》或壹傳媒股份,是否等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李家超表示須視乎行為涉及的事實和意圖,「如果一個人的目的和意圖不是危害國家安全,他的行為不受法律規管。」被問及《蘋果日報》可否繼續運作,李家超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說蘋果應自行決定。
(相關新聞見A2)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