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社會辦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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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9日國家發改委、衞計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鼓勵社會辦醫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以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加快進入醫療衞生領域。

其中三部門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行為規範,非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合理制訂醫療服務價格,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價格。

各地價格、衞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職責加強對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督,嚴禁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其中《北京市醫療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於2014年9月1日起實施,明確指出要調整和下放醫療機構審批權限,並鼓勵社會資本辦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