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新例 新樓細節原形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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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將於4月29日全面生效,有發展商為避新例,近日減價促銷貨尾單位,亦有市場人士認為新例實施後會阻礙發展商推盤速度,一手樓市將現真空期,資金將轉移二手市場,二手樓價或會回升。然而,此例目的為提高買賣一手樓的透明度,對樓價影響其實不大,投資者勿過分寄望樓市會因此而大升大跌。

新例主要規管一手樓售樓程序,涉及售樓書資料、價單公布、示範單位安排及交易披露等範疇(見表)。如發展商違反一手住宅新例,將可判刑事罪,最高罰款500萬元及監禁七年。以往發展商賣樓,很多時都是在前一天公布價單,示範單位亦會過分美化,售樓書的說明也含糊不清,買家到收樓時才知貨不對辦,而新例則可加強對買家的保障。像長江實業(00001)旗下的天宇海便曾發生過,業主購入的平台單位到收樓時,始發現是正對著馬路。新例要求發展商提供詳盡的樓盤資料,包括在售樓書內附設建築物的橫切面圖,並清楚顯示最低層住宅與附近街道的垂直距離,以堵塞上述漏洞。由於新例適用於所有一手單位,包括貨尾單位,故近日發展商在新例實施前,劈價清貨尾單位。

對市場衝擊眾說紛紜

發展商促銷貨尾單位亦不無道理,因重新整理新售樓書將耗費不少資源。如貨尾單位不多,減價促銷並非壞事。但當新例實施後,發展商無論如何也要印新售樓書,屆時未必會再減價;反而有機會將售樓書的製作成本計入樓價內。有分析認為新例實施後,發展商會拖慢推盤速度,令一手市場會步入真空期,這說法未免過分誇大。至於斷言新例會促使資金流入二手市場,刺激二手樓價回升,亦未免太早作定論。事實上,發展商並非一下子要面對全新的售樓模式,皆因一手新例實屬2010年港府推行的「九招十二式」延伸,不少條例如設清水房早已實施。另有部分如實用面積定義及監管權力等條例,也已於●●年4月2日生效。發展商亦已開始為新例作好準備,如新鴻基地產(00016)推售元朗新盤爾巒,便依足新例指引,印刷厚達1,500頁,被喻為港樓史上最厚售樓書。當所有發展商適應了新例過渡期後,新樓市場將會重返正常;即使出現新盤真空期,相信時間也不會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