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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線投資唔一定賺大錢 股神3大必勝法再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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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畢菲特,縱橫股海數十年,仍然年年披掛上陣,自然難有閒情逸致,寫書教育大眾。普羅投資人欲一窺其貌,只能靠一年一度,刊於年報的「給股東的信」,和間中接受傳媒訪問。

撰文:吳瑞麟(美股隊長)|圖片:法新社

不輕易放棄擁有的業務

把歷年事跡、金句,輯錄成書的,多為外人,畢菲特當然也沒可能一一校正,流傳至今,原來竟有不少,只是以訛傳訛,相當然而已。例如「好股票永遠持有」,有聽過「股神」大名的,都會認為這是他老人家的親口教誨。

很多股東和評論家,都認為有些股票,畢菲特會與之同生共死,絕對不會沽售。在今年的股東信中,巴老親自辟謠,原來絕屬美麗誤會。他指出現時的持股中,確有不少在可預見的將來,完全無意出售。可是他們絕對沒有承諾過,巴郡會永久持有任何一項有價證券(marketable securities)。

信中「股神」與讀者,玩了一下「流言追追追」,找出大眾有所誤解的緣由。

讀者看第11條時比較大意

原來自1983年,收購藍籌印花(Blue Chip Stamps)的時候開始,每年巴郡的年報,都會刊列十多條「股東相關商業原則」,年年如是。

錯誤來自讀者看第11條時,比較大意。該條原則指出,畢菲特和蒙格的一種態度,有可能令財務表現受損:就是不論價枱如何,他們都無意出售巴郡擁有的業務。

就算該業務表現次等,他們也不欲賣出,只有它們尚能產出一些現金,管理層可信及勞資關係不錯。他倆會避免重犯同等錯誤,亦對以大額資本開支來挽救這些次等業務,保持戒心。畢菲特指,即使財務預測亮眼、盛意拳拳,於沒前景的行業追加投資,最終只會如在浮沙中掙扎,於事無補。

將股票視為企業一部分

可是,他們也不會把手頭業務,當作打紙牌,一不順就拋棄,情願令整體表現稍為受損。巴郡也確實言而有信,即使元祖的紡織業務,有如風中殘燭,也捱了廿年才結束。畢菲特和蒙格也學精了,在投入的行業上倍加小心。

然而,最大的誤解,是上文的「業務」,僅包括巴郡有控制權的企業,而並不包括一般證券。很明顯,這是普羅讀者混合其它概念性「祖訓」,例如「將股票視為企業一部分」等等所致。

或許近年巴郡在股市出入愈見頻密,為了消除疑慮,畢菲特特地澄清,指出附屬企業算作一類,股票算作一類。

審時度勢 應賣必賣 應買敢買

即使現時看來不可能沽出的股票,如果有日出手,也不必奇怪。「股神」親自解話,破除「咒語」,如此甚好。原本股票的好處,就是形勢有變、分析有誤時,容易離場。

偏偏投資者最易被這類誤解的咒語洗腦,以為一買入,就當生死與共,一齊上刀山、下火海,方算是「股神」再傳弟子。實則(1)審時度勢,(2)應賣必賣,(3)應買敢買,才是其真風範。

編按:作者吳瑞麟為本地家族資產管理辦公室(Family Office)投資總監,Homeblogger美股投資課程導師,擅長美股投資,以及期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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