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每月畀幾多 有數得計

社會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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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個網民熱話,故事主人翁現年25歲,月入有18K,但竟然畀父母家用僅每月350元,隨即激發網民情緒,更遭不少網友嚴厲批評。

(http://www.edigest.hk/Vip/detail?id=5063)

畀350元又真係少得可憐,包你一個禮拜晚飯都不夠,畢竟父母都是辛苦地供養子女成人,作為子女,百行先孝為先,要報親恩的確有很多方法,但如果要量化,畀家用就是最實際的方式。

撰文:CM LO
圖:網絡圖片、資料圖片

其實家用要畀幾多,一直都是一眾打工仔很糾結的問題,除了按心意之外,也要考慮自己的負擔能力。到底有沒有一套合理的方程式計算呢?

最基本或者最實際的想法,就係父母供你幾多錢,你最少供養他們幾多。


早年香港有一個廣告,由「風之后」李麗珊做主角,提出原來在香港養大一個小朋友要400萬,當年確實嚇親許多新婚夫婦,間接影響當時的香港出生率偏低的現象。


不過實際上是否一定要400萬呢?本網站曾於今年4月撰寫過一篇專題,計算出其實現時養大一個小朋友都可以平民化,但都要花近220萬元。該文章計算由0至22歲的開支,一共要216.6萬元,但這筆數未計通脹。(http://www.edigest.hk/Vip/detail?id=2521)


假設父母養大22歲的Mary,他們已經50歲,Mary在23歲開始出身,進入社會打工作,父母的壽命長達87歲(按最新香港女人最長壽命計),即Mary要花36年時間照顧父母,先不談任何通貨膨脹,這樣計算下,Mary每月需付5,014元。

算式:216.6萬元÷(36×12)=5013.8元

換言之,攤長來畀家用,都要每月畀足5,000元,大家也可按這標準來衡量自己有沒有盡本分。


若然父母在40歲才生Mary,到Mary 23歲出生社會工作,父母已經是63歲,以上述87歲女人平均壽命為標準,即是你只有24年照顧父母。216.6萬元÷(24×12)=7520.8元,表示你每月要付最少7,500元才可以還清「父母債」。

當然,盡孝心也不一定只是計畀家用,還有很多非物質的方法,例如陪伴、關心、照顧等。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人人的收入與負擔能力不同,亦很難有一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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