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血汗不能剝削 公司及董事欠付假日薪酬年假薪酬 被判罰款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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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汗水和時間,完成合理的工作要求是員工的責任,準時並且準確地發放薪酬則是僱主的責任。當公司為了節省開支,暗地中裡扣薪,這種行為絕對是猶如在鋼線上行走,一經發現此等違法行為勞工處將會實施嚴厲打擊,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近日榮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支付一名僱員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勞資審裁處(勞審處)判令款項被勞工處檢控。兩名被告於十月九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公司及董事分別被判罰款四萬七千二百元及二萬元。兩名被告被命令須經法庭向該名僱員支付拖欠約十一萬一千元的款項。

上述公司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支付該名僱員假日薪酬及未有於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年假薪酬。該公司亦沒有在勞審處判令發出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該名僱員,涉及金額約十一萬一千元。該公司所觸犯有關判令的罪行,是在該名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而犯,故該董事被定罪。

而勞工處發言人指出,有關裁決希望能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僱傭合約及勞審處判令款項給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