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

垃圾徵費草案刊憲 半年適應期 違例罰1,500元 | 環境局 | 黃錦星 | 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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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撥款3至4億元加強減廢回收,環境局已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最快於2020年底,全港落實垃圾徵費。日後市民棄置垃圾須使用指定垃圾袋,違例者將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撰文:亨利|圖片:新傳媒資料室、unsplash

香港人均廢物棄置達1.41公斤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2016年,香港的人均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每日達1.41公斤,這較其他大城市為高。在全球氣候變化的情況下,推動各項惜物減廢和支援回收的工作以減少碳排放及促進低碳轉型,實在刻不容緩。首爾與台北市在引入廢物按量收費的初期,廢物棄置量均下跌約三成,可見收費制度能有效減少廢物。

他說:「收費是政府整個減廢策略中至為重要的一環,透過提供經濟誘因,移風易俗,鼓勵各界珍惜資源,積極落實源頭減廢及乾淨回收,從而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過去一段時間,香港人均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持續上升。」

【垃圾徵費】 3人家庭每月垃圾費約33至51元

當局建議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和現時廢物收集的方式,實行兩種收費模式,分別為「按袋」收費及「按重」收費,落實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當局建議條例實施後,市民棄置垃圾須使用指定垃圾袋。指定垃圾袋有9種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為每公升收費0.11元。

以市民最常用的垃圾袋容量為例:

垃圾袋容量 垃圾袋收費(每個)
10公升 1.1元
15公升 1.65元

如3人家庭每日使用一個垃圾袋,估計每月垃圾費為33元至51元。

另外,無法放在指定垃圾袋內的大型垃圾,要貼上指定標籤,每件劃一收11元;來自工商業處所的垃圾則會按重量,徵收廢物轉運站入閘費。

【垃圾徵費】半年適應期 違例罰1,500元

政府將於明天(11月2日)刊憲,並將於11月14日向立法會遞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辯論。政府建議草案通過後,約有1年至年半準備期,而且在立法後會有6個月適應期。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政府會先行先試免費中央廚餘回收,先由工商界做起。垃圾徵費政策需要先行,可以推進其他配套和回收產業發展,而且香港減廢進程慢了很多,有加快步伐空間。

環境局計劃在環境保護署下設立外展隊,協助市民實踐減廢回收;推出廚餘免費收集先導計劃,將免費收集服務擴展各界別廚餘;

及推行「逆向自動售賣機」(Reverse Vending Machine,簡稱RVM)先導計劃,透過掃描條碼分辨塑膠種類,並進行膠樽回收。

【垃圾徵費】垃圾袋自動售賣機

環境局建議落實垃圾徵費後,市民可於超級市場、便利店、油站和郵政局等,約4,000個銷售點購買指定垃圾袋,並邀請超級市場和便利店售賣指定垃圾袋。

而居住在鄉郊的市民,可以於環境局設置的自動售賣機購買指定垃圾袋。

【垃圾徵費】政府資助綜援受助人

政府計劃實施徵費後,向有財政困難人士提供援助,每位綜援受助人可獲加10元綜援金,以協助他們應付因垃圾徵費帶來的額外開支。上述收費水平將在實施三年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