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錢買樓

一齊夾錢買樓 有無得諗?網民:無得諗 亦唔使諗

社會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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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話】近日二手樓成交回升,但摩通指二手樓首季仍有7%下跌空間。不少想上車人士還在觀望大市,與此同時,有網民發表一個夾錢買樓計劃,指「多有多夾,少有少夾」,並認為好處是「唔使花咁大首期,同買股票差唔多」,而計劃缺點只是「大家三唔識七」但同時表示「只要大家買賣之前簽好文件保障大家,我覺得有得諗」。此帖一出,即引起大家熱烈討論。

撰文:浩德  | 圖片:unsplash、討論區截圖|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

樓主的夾錢買樓大計

原帖內容:

「多有多夾,少有少夾,至少十萬為「一個單位」

費用價錢所有野按比例平分,當擁有最多「單位」要求賣樓就要賣,賣價最低價錢係由所有人心目中價再拉個平均數

如果賣個「單位」,只要有人肯接個「單位」即個十萬即可

買既單位以500-800萬為主,當然可以自己住番,但按市值俾番咁多位老細

邊個出最多錢,就有得話事權權層樓落自己名,但買完之後都要每人簽張律師紙,保障每人權益

好處:唔洗花咁大首期,同買股票差唔多
壞處:大家三唔識七,問題實多,但只要大家買賣之前簽好文件保障大家,我覺得有得諗

我唔係想係度sell 人叫人夾錢,只係想大家諗係呢個方法有無吸引力?」

網民:非法集資

樓主指夾錢買樓計劃是「多有多夾,少有少夾」,並認為好處是「唔使花咁大首期,同買股票差唔多」;

而計劃缺點只是「大家三唔識七」但同時表示「只要大家買賣之前簽好文件保障大家,我覺得有得諗」。

大部分網民均指樓主方法不可行。

而且大家即時反應均是:「非法集資」、「黑市資金,落名上身,一定無得諗」、「已經犯左(咗)法」

人多意見多 簽一百張律師紙都無用

有網民發現到樓主的計劃除了有「非法集資」的問題外,也留意到「人多意見多, 好快有爭執」的問題。

因為即使是認識的親朋戚友,也很大機會因財失義,更何況是與「三唔識七」的陌生人夾錢買樓。

而且,因為計劃是「非法集資」,所以不會有律師願意幫樓主「簽文件」做證。

更有網民指:「唔落名 你簽一百張律師紙都無用 因為地政處只會認契 契寫邊個 就係邊個 一代理就犯法」

「無得諗 亦唔使諗」

有網民也提出樓主計劃在執行上的困難,包括「大股東蝕錢都要賣咁點?攪到咁複雜邊個負責管理?其中一人唔肯俾雜費點算?大股東無啦啦無左(咗)個人頭!親兄弟都唔得,可(何)況係唔識得!」

更有網民詳細列出實際例子解釋樓主計劃的漏洞,非常精彩!

「假設 A 出最多錢,合共有5人投資,A-E,層樓用A的名字,買入價是800萬。由B 用市值租金去租用,樓市下跌,樓價只值$500萬,但A因生意失敗將會破產,而B-E都不想賣,因為大家都覺得幾年後可以升更多,但層樓用A的名字,如果現在不賣,層樓因由A持有,便會因A破產而被銀行收回,但如果現在賣,便做成大額蝕讓,這情況可以怎樣做?

可能性如下

1. 如果賣樓!  B-E 的買家因A 破產而被迫蝕讓出售單位!

2. 如果不賣樓! A買家因破產, 單位被銀行收回! 變成銀主盤,要還清A 在銀行的按揭, 再扣除A 的債務. 如果還有錢剩才可退回給B-E. 但應機會極低!

3. 由B-E 再借錢給A, 另A 不能破產,以保層樓的投資,但如果A 是一名賭徒, B-E因不想A破產的話,他們便會變成A 的超級提款機.

所以我覺得樓主方案極好,我第一個參與,但我只會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