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SLF注資 金融機構直接受惠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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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

為緩和春節前「錢荒」,人民銀行於2014年1月20日起大開「水喉」,除透過投資者耳熟能詳的逆回購,兩度向市場注資合共3,750億元人民幣外,還利用常備借貸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 簡稱SLF)這新工具,向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注資高達1,200億元人民幣,中、港股市應聲反彈。

SLF是央行向市場提供短期流動性的工具,其特點是借錢主動權落在金融機構上。金融機構或商業銀行會根據自身的流動性需求,透過資產抵押方式直接向中央貸款。貸款利率將根據市場當時的資金流動性狀況、金融機構資產質素等而定,整個過程是「一對一」模式進行, 故較傳統貨幣工具更具靈活性及便利性。其實各國央行經常有SLF類似的貨幣工具(見表),在2008年金融海嘯時,這些工具曾助不少國家及地區的金融機構度過「缺水」難關。惟SLF在內地卻是新事物,是人行在2013年初與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一同推出。當時人行每逢週二及週四經常進行逆回購,惟銀根短缺現象持續,故一口氣推出這兩個針對短期流動性的工具。

推廣至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

SLO是逆回購的伸延版,人行綜合市場12間銀行的資金需求、利率情況後,有需要時在星期一、三、五再進行逆回購或正回購,操作主要以七日短期為主(詳見1630期「財經百科」,2013年1月26日出版)。反觀SLF主要針對流動性需求期限較長、需求金額較大的金融機構。最初推出時,央行只向政策性銀行及全國性商業性銀行提供SLF,期限多為一至三個月。惟1月20日發出的公告指,將SLF推廣至城市商業銀行、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及農村信用社四類中小型金融機構,即日起在北京、江蘇、山東及河北等十個省市展開試點,期限則分為隔夜、七天和14天三種。此舉不但打破從前大行「壟斷」資金市場情況,由中央直接發放資金予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亦可以繼續實施「鎖長放短」的中性偏緊貨幣政策,防止貨幣氾濫。

2013年兩度運用SLF

雖然內地已推出SLF一年,但由於透明度低,市場鮮有關注。直至2013年11月,人行才首度公開SLF的使用情況。原來在2013年春節前及同年6月,人行曾兩度利用SLF 注入短期流動性,解決當時「錢荒」問題。截至9月,SLF的餘額仍達3,860億元人民幣。由於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缺水」情況較嚴重,市場預期人行將SLF擴展至相關金融機構後,將更能解決地方上的財務狀況。雖然今次SLF額度上限為1,200億元人民幣,規模並不算大,但若然政策奏效,未來仍然有加碼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