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保險 承保 資格 保障 賠償 範圍

【孕婦保險】保大又保細!孕婦保險承保資格、保障及賠償範圍|劉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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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有保險公司推出孕婦保險,所謂「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不少家庭為了準媽媽和寶寶的健康,都會買個保障。但孕婦保險要如何選擇?以下會分承保資格、賠償範圍及不保事項三方面作介紹!

撰文:劉啟明|圖片:unsplash、iStock

孕婦保險要點揀?

讀者陳小姐,現年32歲,現職營業經理,月入45,000元。婚後打算計劃生育,由於是第一胎關係,很擔心懷孕及生產時的潛在風險,但發覺自身的住院及手術保險並不受保懷孕相關賠償,而坊間亦沒有太多針對性的懷孕保障可供選擇,故來信尋求專業意見。筆者育有一女,每日回家進門女兒總會興奮上前衝來迎接,這份感覺很是甜蜜,工作疲勞自然減退!

回想起太太懷孕期內各種不適,以至筆者在陪產時的各項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保險界以往做法是在基本計劃內加入女性專科附加契約,有限地保障懷孕期間出現的併發症、胎兒或初生嬰兒夭折,以及嬰兒患先天性異常疾病等。而且生效期一般為投保後的第十個月起,換句話說需在未懷孕前便要預先投保,實務上始終不方便。

可幸是孕婦保險終於得以全面革新,除了等候期的修改外,亦集中照顧妊娠併發症、手術風險,以至初生嬰兒做手術都可受保,讓準父母更為安心。

承保資格:

一般為18至45歲,已懷孕7週至36週都可以投保,有些保險公司更強調毋須驗身,不用孕婦頂著大肚左驗右驗,投保的確方便。加上沒有「懷孕等候期」的顧慮,某程度上可以舒緩孕期時的精神緊張,安心迎接寶寶的來臨。至於保費則因人而異,詳情可向保險代理或經紀查詢。

賠償範圍:

主要分兩大類 :準母親產前產後保障及新生兒保障。前者包括懷孕併發症、住院現金保險,甚至身故保險賠償。例如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妊娠急性脂肪肝、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入住深切治療部、因醫療情況引起之合法人工流產等等。後者包括嬰兒腦積水、顎裂、嚴重初生期黃疸、因早產而入住深切治療部、即時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等。

即使投保時已知是雙胞胎甚至多胞胎,生產後每個新生兒都有獨立的保障。如在分娩過程中,因香港或澳門的醫生或醫院疏忽直接導致準母親身故或永久完全傷殘,或導致新生兒身故,保險公司將會支付一筆賠償金額作為恩恤。

不保事項:

這是每個家庭投保前須細閱的部分。萬一賠償不似預期,對心靈及財政會有頗大的影響。常見不保事項有人工受孕懷孕、任何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自願終止懷孕、美容手術等。保險產品是商業合約,某程度上保障都有一定的「盲點」,請讀者投保前小心細閱條款及細則,如有需要可尋求第三方理財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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