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大灣區買樓豁免限制!16項新措施優待港人

香港人大灣區買樓豁免限制!16項新措施優待港人

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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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昨公布16項普及惠民香港人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香港人以後在大灣區9個城市買樓豁免限購條件,包括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繳付社保及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內地等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是次推出的措施涵蓋範圍廣泛。

撰文:Smart ED編輯部  | 圖片:中新社

香港人大灣區9個城市買樓豁免限制

昨在北京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後公布16項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專業界別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原則是「讓民眾看得見、摸得着和享受得到」。3大類16項惠及港人措施,包括豁免買樓限制、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可申請2年有效多次簽證,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繳付社保以及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內地等要求。

7項措施便利香港澳門居民

各項措施中,其中有7項措施便利港人,包括豁免大灣區9個城市對香港居民買樓時須符合的特定要求,即「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和「證明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的年限」,使港人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待遇。新措施也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使用電子支付,將香港人在大灣區開設個人銀行結帳戶口的試點計劃,推展至其他銀行;在大灣區城市工作的港人,子女可與內地居民享同等教育權利,包括在內地學習、就業及退休後在當地生活。據本港政府統計處估算,在2017年中,共約有53萬名香港永久性居民「通常」逗留於廣東省。

大灣區規劃16項新措施

  1. 豁免香港人在大灣區買樓限購條件,包括需繳個人所得稅、社保; 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讓港人享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
  2. 在大灣區城市工作的港人,子女可與內地居民享同等教育權利
  3. 探索建立雙向跨境「理財通」機制,為兩地居民提供跨境理財產品選擇
  4. 非中國籍香港居民若要在大灣區停留,可申請2至5年內簽證或居留許可
  5. 容許大灣區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香港已註冊藥物及常用儀器
  6. 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使用電子支付
  7. 推進內地銀行採用異地見證方式,方便香港人內地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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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雙向「理財通」

對於內地同意探索建立雙向跨境「理財通」機制,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跨境「理財通」機制將是大灣區建設的另一政策突破,標誌着兩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踏上新台階,相信有關機制可鞏固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樞紐和資金進出內地的中介角色。金管局會積極與內地當局及業界制訂有關細節,盡早推出跨境理財通,並會參考過去互聯互通機制的經驗,制訂相關管理措施。

其他措施還包括協助專業界別,包括法律界、建築界及保險界在大灣區的的發展;以及建設國際創創中心,以發展深港創新科技合作區,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