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批警方篩選傳媒做法不公

網媒批警方篩選傳媒做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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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涵蓋已登記政府新聞發布系統的傳播機構。代表逾70個網媒的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與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及警方作為被監察的對象,帶頭篩選傳媒,製造不公平競爭,做法是本末倒置。

聯盟指出,隨著網絡與科技進步,網媒已成為社運的主要報道媒介,過去一年亦拍下不少重要片段,例如831太子站事件中的月台情況、西灣河警員開槍事件等,認為網媒有其重要性,斥警方沒有與時並進,新指引亦會將自由記者、小型媒體排除,有違公平原則。聯盟強調,反對任何篩選媒體的措施,強調記者採訪合情、合法及合理,將會堅持採訪。

網媒批警方篩選傳媒做法不公
聯盟批評政府與警方帶頭篩選傳媒,製造不公平競爭。(莊振邦攝)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