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沾手有史以來最大財務欺詐案「1MDB騙案」創歷來最高罰款 全球多國罰款高達570億元 惟首腦仍潛逃在港

史上最大財務欺詐案「1MDB」 累高盛被多國合共罰款570億元 成歷來最高罰款 主腦現潛逃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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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譽為史上最龐大充公資產案,高盛因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 (1MDB) 金融犯罪案,違反多國反腐敗、反洗黑錢等法例,連同香港證監會在內,多個國家機構重罰29億美元(約226億港元),加上以39億美元(約304億港元)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和解協議等罰款,令這場史上最大財務欺詐案涉及金額超過113億美元(約881億港元)。而案件中的關鍵人物劉特佐,仍因香港拒絕國際刑警要求而逍遙法外。

撰文:經一編輯部|圖片:Jho-Low.com、《華爾街狼人》海報

馬來西亞首相納吉挪用資產

1MDB醜聞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財務欺詐案之一,超過45億美元(折合351億元,佔馬來西亞全國GDP的22%)。

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及其親信商人劉特佐挪用相關資產,用作購買珠寶等奢侈品、美國比華利山酒店,梵高、莫內等畫作等。虧空得來的錢,甚至用來開拍講解財務欺詐案的電影《華爾街狼人》。

1MDB大馬史上最大虧空公款案時序

根據美國司法部調查所得,詐騙主要分為3部分:

  1. 2009年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設立1MDB,將用作發展國家經濟的10億美元,轉入商人劉特佐所控制的瑞士銀行帳戶。當時劉特佐已經利用其中一部分款項,在美國比華利山購買酒店,私人飛機及2,500萬美元的賭博債務。
  2. 2012年1MDB透過高盛發行等值35億美元的債券,其中的14億就轉入由劉特佐控制的離岸公司,資助納吉繼子里扎阿茲開拍電影《華爾街狼人》及購買其他奢侈品。
  3. 2013年1MDB再次透過高盛發行等值30億美元的債券,其中的12億就轉入另一間由劉特佐控制的離岸公司,劉特佐用這筆資金再次購買大量物業以及梵高、莫內等畫家的名作,其中680萬轉入納吉的個人離岸銀行帳戶,及購買一條粉紅色鑽石項鍊贈予納吉的妻子拿汀羅斯瑪,納吉當時訛稱該筆資金是沙特皇族對他個人的政治捐獻,並且已經全數退回。

由於劉特佐在全球各地開設大量的真假空殼公司,不停轉移動資金,一層又一層的資金轉移增加了調查複雜性,有一些更轉帳美國律師事務所,由於保密原則,美國調查當局都沒有權限翻查有關的可疑交易。

一馬公司於2009月9月28日與沙地石油國際公司(沒有業務的空殼公司)簽署超過10億美元聯營投資計劃,當中7億美元原本應由1MDB付給聯營公司,卻轉進納吉親信,商人劉特佐旗下公司中。

2015年,有傳媒報導,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將馬來西亞政府管轄的1MDB資金,秘密轉入個人銀行戶口,涉及金額超過26.7億令吉(近7億美元)。

2015年9月華爾街日報報導,1MDB有另外一筆高達14億美元的款項下落不明。該筆款項原本是1MDB用作向沙地石油國際公司收購發電廠,但有報導表示發電廠從來都只是帳面上的數目,從來沒有真實出現過。

根據其後一馬公司提交的帳戶報告,該公司有近420億令吉(117.3億美元)的債務,當中一部分是於2013年由高盛公司牽頭發行和由國家擔保的30億美元債券,傳媒也報導高盛公司從這筆交易中賺取高達3億美元費用。

高盛成代罪羔羊?

香港證監會表示高盛亞洲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而遭譴責及罰款3.5億美元(27.1億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作為高盛在亞洲的合規及監控中心,於該三宗1MDB的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的參與程度非常高。高盛亞洲最終自有關債券發售所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中獲得37%(金額為2.1億美元),在高盛全球分布中佔最大的份額。

在關鍵時間擔任高盛亞洲負責人,董事總經理的Tim Leissner,承認美國司法部所提出、針對他串謀洗錢及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刑事控罪。

Leissner承認,他曾與馬來西亞籍金融家劉特佐(Jho Low)及其他人士串謀,向馬來西亞及阿布札比的官員支付賄款和回扣,為高盛取得及保持來自1MDB的業務,包括債券發售。

證監會表示1MDB願意向高盛支付如此高昂的費用,作為其擔任獨家安排人及包銷商的報酬,及高盛未經競逐程序而獲委聘安排這三次發售,理應令人質疑其如何從1MDB獲取該等業務、有關委託是否合理,以及促成該等業務的情況有沒有令人懷疑當中涉及任何賄賂或其他不法行為。

至於馬來西亞本國方面,在7月與高盛達成和解協議,高盛支付39億美元以換取馬來西亞政府撤銷對高盛的控吿,但仍保留新加坡高盛集團前職員黃宗華4項教唆高盛洗黑錢的控罪。

關鍵罪犯劉特佐仍潛逃本港

早前吉隆坡高等法庭宣判,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及1MDB5舞弊案的洗錢案的7項控罪全部成立,判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而馬來西亞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早前接受訪問,指香港與澳門拒絕合作,以致大馬警方無法把1MDB舞弊案的關鍵人物劉特佐,引渡回國受審。

高盛沾手有史以來最大財務欺詐案「1MDB騙案」創歷來最高罰款 全球多國罰款高達570億元 惟首腦仍潛逃在港
首腦劉特佐仍潛逃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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