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周梓樂「私了」男街坊 兩男女判囚3年8個月

悼念周梓樂「私了」男街坊 兩男女判囚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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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去年11月中在將軍澳悼念科大生周梓樂墮斃期間,「私了」一名聲稱受噪音滋擾的男街坊,兩人早前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今早在區域法院各被判處監禁3年零8個月。

官斥2被告咎由自取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表示,憲法保障市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但非絕對,一旦超過憲法而成非法活動便要禁止,以保障法治等核心價值。法官又指,案發當時漸多市民參與非法集會,2名被告參與屬咎由自取,案發時有多人一同踢事主,又撐傘等意圖隱藏身分。法官強調文明社會不能容忍暴力行為,當時一眾施襲者情緒已經不能自制,失去理智和人性,形容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
案情指,報稱無業的29歲女被告黃鑫才,以及59歲的士司機陳明貴,承認去年11月9日在富康花園外與其他人,意圖使事主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以及參與暴動。女被告一方早前求情時透露,育有3名子女,年紀最大的僅9歲。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