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北區醫院虐打六旬翁 3警公職失當罪成還押候判

涉北區醫院虐打六旬翁 3警公職失當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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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時任警員去年6月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虐打一名酒後襲警被捕的六旬男子,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及公開,其中兩人早前承認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餘下一人不認罪受審,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陳仲衡指被告身為警員,目睹兩名同僚襲擊事主,卻無制止及拘捕,完全背棄及不履行警務職責,案件押後至下周五下午再訊,至12月18日判刑,期間3人須還押看管。

法官:非誠實可靠證人
法官陳仲衡裁決時指,案中31歲的第三被告林易昇,在庭上證供與警方會面錄影時的陳述互相矛盾,對於他辯稱案發時正低頭思考及查看電話信息提示,陳官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卻不見他手中有電話,又質疑他辯稱自己剛進房間便一時失神的說法不合情理,能回想到當時正在想甚麼事情是難乎其難,認為有關情節證供毫不真實,裁定他並非誠實可靠證人。
事主2名兒子:希望父母儘快走出陰霾
民主黨北區區議員郭㙟豐庭外代事主2名兒子讀出聲明,指3名被告已受法律制裁,希望父母儘快走出陰霾,並感激民主黨林卓廷和郭跟進。林卓廷亦感謝事主勇於站出來揭發案件,他指當警察看見同袍有犯法行為時須立即阻止,並非視而不見,否則等同縱容及串謀,奉勸各紀律部隊須留意操守文化。

首次被告25歲時任上水分區巡邏小隊軍裝警員歐國偉,以及24歲鄧文謙承認在2019年6月26日,於上水北區醫院7A房,作為警員在無合理辯解下作出不當行為,即襲擊被扣押的男子鍾志華,30歲時任大埔分區調查隊偵緝警員林易昇則否認同樣控罪。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