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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請活動統籌員 月薪14,975元+約滿酬金 | 政府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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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職位】今次介紹的政府工是民政事務總署的活動統籌員,月薪14,975元,有興趣的打工仔要留意了。

撰文:Smart ED 編輯部 |圖片:網上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個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三科考獲C級/第3級或以上成積,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上述(a)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送交到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地址:九龍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六樓),信封面須註明「申請活動統籌員(區議會)」。郵寄表格的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準。親身遞交的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下午六時前送交指定地址。

所有申請人均須在申請表格內詳列工作經驗,包括職銜、職責及工作性質。如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填報的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至10個星期內接到通知。

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等情況,則可能需時稍長。未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落選。

本處或會以電郵聯絡申請人,請申請人於申請表上清楚寫上電郵地址,並且檢閱電郵。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2) 學歷證明正副本,(3) 工作證明正副本,及 (4) 近照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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