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指受李亨利資助反華 羅冠聰斥抹黑

央視指受李亨利資助反華 羅冠聰斥抹黑

社會熱話

廣告

內地官媒央視報道,生於上海的外籍商人「李亨利」本月初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報道指李亨利是「雙面人」,一方面表現自己是愛國商人,另一方面資助反華活動,稱李亨利2011年在香港與社運人士「長毛」梁國雄秘密會面,並在李亨利資助下,一名楊姓反華分子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崑陽等人引薦到境外,與西方大國的反華政客、高級政府官員會面。報道指,李亨利案是一宗「吃着中國飯砸中國碗」的典型案件。

對此,羅冠聰於社交網站回應(見下圖),指他不認識任何一名「李亨利」,並稱他過去在外地曾受很多前輩照顧,但都不涉及錢銀交易。他又認為,2016年代表香港立法會出席英國的交流活動是由立法會出資的,倘按此邏輯,立法會也算是變了「反華基地」。羅冠聰指,會見外國政要是不需要任何「中間人」推薦,無理由要找一位在中國企業任職的高層來當「中間人」,認為央視認罪的片段大多是中共國安機構威迫事主在鏡頭前讀稿,形容是中共政治宣傳的骯髒抹黑手段,完全不需要認真看待。
央視指受李亨利資助反華 羅冠聰斥抹黑
羅冠聰在社交網頁回應,不認識「李亨利」此人。(羅冠聰fb截圖)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