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轉運投訴按年倍增 運費計算各異可相差3倍

網購轉運投訴按年倍增 運費計算各異可相差3倍

社會熱話

廣告

##embed-label-0##

2020年在疫情中度過,網購需求大增,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圖:消委會)指,接獲相關投訴也較2019年的180宗增逾倍至399宗。會方並以一般消費者身份,從日本網站選購易碎品、輕但體積較大產品及較長商品,透過12間轉運公司轉運到港,比較各公司收費及服務表現,發現收費和到貨時間差異大,計算重量的方式不同可令運費最多相差接近1倍,提醒消費者留意條款。

消委會實測發現,各公司包裹送抵香港所需時間由5天至22天不等,不同公司計重單位可以磅、半公斤至每公斤計算;以實際重量與按體積計費可令運費相差近1倍,個別公司比較更可相差3倍。若遇到託運貨件運送過程中遺失或損毀,各公司賠償上限最高1,000元,最低只有400元,部分更表明不會為損毀貨物作賠償甚至不退還運費,消費者亦須留意索償期限。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