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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保險有齊所有保障 是否理想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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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產品分為基本計劃及附屬計劃,基本計劃就是一個獨立的保險計劃;附屬計劃則需要附加在基本計劃之上,不能獨立購買。有些人會買一份基本計劃,例如買一份人壽保險做基本計劃,然後附加醫療、危疾、意外、住院現金等各種保障,就是坊間所謂的全保。究竟兩者做法有甚麼分別?

其實兩者做法各有好處。用全保的做法,最大好處是易管理,每年只需要交一次保費便可以。
而且附加計劃的保費一般會較便宜,就像同一個醫療計劃,獨立計劃和附加計劃相比,有時保費可以相差一成至兩成。

想有較長保障年期須買獨立計劃

因為每份保單都會有營運成本,一份保單有多種保障,在成本效益下,計落保費較平亦可理解。
不過全保亦有幾個缺點。首先,附加計劃的選擇一般會較基本計劃少,例如坊間有很多種不同的危疾基本計劃,有單次、多重、定期危疾。
惟附加計劃可能只得一種選擇,而且條款未必有基本計劃般好,例如保障的疾病數目或許會較少,又或是有投保額限制等等。

又例如附加的意外危疾,很多只保到65歲,65歲後不再受保。然而獨立的意外計劃,有些可以保到80歲甚至85歲,想有較長意外保障年期的話,就必須買獨立計劃。
最大問題是,假如基本計劃有甚麼差池而斷保,所有附加保障都會隨之消失。
最常見的是有些人會用危疾保險作為基本計劃,然後附加醫療、意外、住院現金等附加保障。
惟從前的危疾保險並沒有多重危疾,很多是單次賠償,即確診患有危疾而保險公司賠100%保額後,保單就會自動完結。
曾有客戶買了這種附加式單次危疾計劃,其後確診患有癌症四期,雖然他所有醫療費用都能實報實銷,亦順利得到一筆危疾賠償,惟附加的醫療計劃,也因為危疾保單完結而不能再續保。

由於患癌症後,通常十年內難以再買醫療計劃,所以該客戶之後一直沒有醫療保障。
不幸地,他在四年後癌症復發,第二次治療的費用因要自己支付,只能輪候公立醫院服務。
另一情況是,假如投保人大意沒有交基本計劃的保費,保單因為斷供而結束,其他保障亦會因此泡湯。

分開購買不致全軍覆沒

如果分開購買,即使一份計劃沒交保費,也不致於「全軍覆沒」。最重要是,有些計劃可能會過時。例如新推出的人壽保險計劃,功能愈來愈多,包括有紅利提取、拆單、多元貨幣等。
假如有些人想轉保,但因為計劃之下有很多附加保障,牽一髮動全身,結果只能一直保留這份舊式的人壽計劃,限制了財務調配的彈性。

所以說,一份過的全保計劃,有好有不好,要視乎投保人的需要。
若真的想做全保,基本計劃亦宜選一些持久性長一點的,例如用人壽保險做基本計劃會比危疾保險較好,買保險時要多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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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