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危疾保險 過百種重疾保障外 4大附加保障你要知 | 保險攻略
撰文:李振豪 | 圖片:新傳媒資料室、網上圖片
一站式危疾保 提供多重保障
首先,全方位的一站式危疾保障,除了有儲蓄成分外,更讓投保人兼享終生保障,涵蓋多達過百種的嚴重疾病。
現在的危疾保障,可就最重危的三種重疾提供多重的保障,如癌症保障,在每隔三年的等候期下可提供300%的賠償額;
而且亦就早期疾病提供預先的賠償,如20%的賠償額預先支付予初患疾病者,先接受有效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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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危疾範圍廣泛
現在最普遍的計劃,可以提供十年全護保障,於首十個保單年度提供額外50%賠償金額。
而且早期額外的保障,讓投保人可為指定早期危疾提出多次的索償,例如糖尿保障提供額外原有保障額之25%賠償金額,亦有特別為癌症、心臟病或中風復發而精心設計的保障。
危疾多重額外保障,為危疾及早期危疾提供額外高達原有保障額的800%賠償金額;有多款保費繳付期的選擇,配合不同客戶的需要;亦有不同的附加保障讓投保人安心。
但投保時要注意,保障之條款及條件及不保事項約束,詳情可參閱相關的保單文件。
另外,早期危疾的範圍很廣,包括原位癌(早期癌症)或早期惡性腫瘤、血管成形術及其他冠狀動脈之創傷性治療、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植入及頸動脈成形術及其它頸動脈手術。
4大附加保障
除了基本的重疾保障外,投保人可因應需要,加入不同的附加保障:
(一) 住院入息保障:每次因傷病留院,此附加保障均提供固定的每日現金津貼,每日1,000元,長達1,000天的保障。
(二) 殘疾豁免保障:完全傷殘的定義,指受保人不少於連續六個月持續傷殘;於傷殘後的首兩年內持續不能從事本身的職業,而其後亦無法從事任何職業,並且要定期接受醫生診治照顧。
如雙目永久失明或失去兩肢,將被自動列作完全傷殘。若受保人不幸於60歲前完全傷殘,則基本計劃及已附加的所有合資格附加保障的日後保費將獲豁免。
保費豁免將在受保人完全傷殘期間維持有效,即使無法工作,投保人亦毋須繳付保費,便可繼續獲得基本計劃內的保障及利益。
(三) 綜合意外保障:若受保人因意外身故,受益人將可獲得基本計劃及此附加保障的一筆過身故保障。
若發生意外時,受保人正乘搭有既定路綫的公共交通工具,有關每週賠償保障及意外損傷及完全傷殘保障賠償將以雙倍支付。
(四) 定期壽險:一項自選額外附加保障, 以相宜保費提供定期壽險,為投保人提供保障至80歲,期間保證續保,您可選擇將附加保障的全數或部分保障額轉換至保障額相同或較低的終身人壽基本計劃,讓投保人根據不同人生階段的責任作出彈性財務安排。
如受保人(即保單內的受保障人士)不幸身故,受益人將可獲得一筆過的身故保障,助他們應付其財務需要,這樣可留給伴侶或兒女一筆未來的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