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裁定特朗普越權 4.2「解放日」關稅措施禁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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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院昨(28日)3位法官一致裁定,總統特朗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多國實施的關稅超越其總統權限,命令禁止4月2日「解放日」(Liberation Day)宣布的「對等關稅」及針對中國、墨西哥、加拿大的芬太尼相關關稅生效。法院強調,美國憲法授予國會獨有權力規管貿易與徵稅,IEEPA不允許總統無限徵收關稅。特朗普政府數分鐘後提交上訴通知,或將案件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甚至最高法院。
法院裁定特朗普越權
特朗普於今年4月2日在白宮玫瑰園宣布「解放日」,以貿易逆差為「國家緊急狀態」,援引IEEPA對所有國家徵收10%「基礎關稅」,並對貿易逆差較大的國家(如中國)加徵更高「對等關稅」(最高54%)。他稱此為「美國經濟獨立宣言」,旨在促進國內製造業及貿易談判。隨後,他暫緩對75國的對等關稅90天,並於5月12日將對華關稅從145%降至30%。法院裁定,這些關稅缺乏IEEPA授權,且芬太尼關稅未直接應對藥物危機,僅為經濟施壓,違反法律要求。
訴訟與社會反響
裁決源於兩宗訴訟:自由公義中心代表五家進口商(包括葡萄酒及樂器製造商)及13個州(由俄勒岡州領銜)提告,指關稅損害企業經營並違憲。另有五宗類似訴訟在全國審理中。俄勒岡州總檢察長稱裁決「為勞動家庭及小企業的勝利」,預防經濟損失與通脹。
白宮發言人德賽(Kush Desai)批評裁決,形容「非民選法官無權決定如何應對國家緊急狀態」,並稱政府將動用一切行政權力應對。
影響與例外情況
法院命令行政部門10天內完成停止徵收關稅的程序,當中包括對華30%關稅、對加墨25%關稅及大多數進口商品的10%普遍關稅,可能影響進口秩序。惟依據《貿易擴展法》第232條徵收的汽車、鋼鐵及鋁關稅(25%)不受影響。企業面臨短期不確定性,需調整供應鏈以應對潛在成本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