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發明了返工(三)
事實是,工作對不少人來說,感受是非常矛盾的。
如果工作的意義等同糊口,最好就是「容易做、近屋企、高人工」,可是不能忽略一點,就是我們的內心,仍然渴望可以從工作中找到價值和意義。
在工作中發現創造性
就像創世記4章所描述的,亞當和夏娃的子孫(該隱的後裔)開始鑄造工具,學會畜牧和音樂,他們在工作中發現了創造性和生產性。
回到文章的題目,究竟是誰發明了工作?這便得從聖經關於人類在這個創造敘述中的角色,《創世記》一章 26-28找到端倪。
在這段經文中,人類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並被賦予統治創造世界的權柄,肩負作為僕人或保管者的角色。
這種作為保管者或僕人的角色,進一步在《創世記》二章15節中強調,在這章「工作」和「看顧」的希伯來詞,不僅僅是體力勞動的描述,而是標誌著人類與造物主之間更深層次的、契約性的關係。
這種以管家身分為特徵的關係,超越了對物質世界的簡單守護;它體現了一種全面的服務方式,以及對上帝所託付的一切的保護。
深信每項工作可成為一個機會
所以結論是,「工作」是上帝創造世界的一部分和對被造者與生俱來的託付,而工作的最終對象,就是以僕人的身分事奉上帝。
當我們以上帝的僕人的心態來看待工作,會深信每一項工作,都可以成為一個機會,展現謙卑、忠誠、慈悲和公義,並以愛和關懷對待他人。
這種心態,激勵我們不僅僅追求自己的目標和成就,更重要的是如何為他人帶來正面的影響和幫助。我們也能夠在工作中找到目的感和滿足感,並將其用於造福他人和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