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出差抽中3,000元顯示卡 公司要求上交 拒絕後被逼離職
抽獎喜悅轉瞬即逝 同事「財務知情」成導火線
活動現場設有面向「現場觀眾個人」的集章抽獎環節,規則明確註明「每人限領一張集章卡」,小金在工作間隙自行參與並集齊9個展位LOGO章,於下午6時抽獎中脫穎而出。 中獎後,他興奮地領取顯示卡,計劃用於組裝個人電腦。然而,隨行同事先私下建議「賣掉換錢分用」,遭小金婉拒後,當晚即發訊息稱「財務已知情,這屬公司財產,下周一帶回交出」。 此舉讓小金陷入困惑,畢竟抽獎並非工作任務,同行同事也未參與。11月17日返公司後,他主動向財務部門求證,卻發現所謂「知情」純屬謊言,財務人員對中獎一無所知。這一發現不僅戳破泡影,更讓小金質疑公司內部溝通的透明度。
高層介入多輪約談 人事暗示「另謀高就」
事件迅速升級,公司高層介入後,為此召開兩次專門會議商討,並多次約談小金。 雖然最終未強行沒收顯示卡,但氛圍日益緊張。在最後一次人事部門溝通中,對方以「事情鬧僵,抬头不见低头见」為由,委婉暗示小金「另謀高就」,暗示若不配合將影響職場發展。小金表示,公司缺乏明確規章制度,卻臨時決定「充公」,顯得極不合理。 作為8月底剛入職的新人,這次出差本是寶貴經驗,卻因一張顯示卡付出離職代價。他坦言:「獎品雖不貴,但被套路又遭排擠,實在寒心。」此後,小金於11月19日晚主動遞交離職申請,結束這段短暫的實習生涯。
律師剖析歸屬界線 網友熱議職場倫理
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唐泰律師分析,此類爭議核心在於判斷獎品是否為「職務行為」成果。若員工受明確指派參與,或獎品為主辦方贈予企業的商務禮物,則可能歸公司所有;反之,若抽獎面向個人且具偶然性,則屬員工個人所得。 本案中,活動規則強調「個人觀眾」,小金自願參與且在空餘時間完成,應視為私人運氣,非公司財產。網友熱議紛紜,有人批評公司「吃相難看」,呼籲完善離職前權限回收與獎品條款;也有人提醒新人注意出差行為邊界,避免類似糾紛。此事不僅敲響職安警鐘,更折射出當代職場中個人權益與企業規範的微妙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