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員工背負債務:浙江總工程師幫公司貸款 1

公司破產員工背負債務:8員工幫公司貸款逾2,000萬 負責人稱無力償還

時事

廣告

浙江省近日爆發一宗離奇的企業債務糾紛。浙江宏廈建設有限公司的前總工程師李先生反映,自 2016 年起,他應公司要求,以個人及個體戶名義向銀行和民間機構多次貸款,累計金額高達 1,120 萬元人民幣。然而,隨着公司於 2025 年 7 月進入破產程序,這些實際由公司支配使用的巨額貸款,如今全數變成李先生的個人債務,令其生活陷入絕境。

員工變「人肉錢包」:8名中高層累計背債2,500萬

李先生於 2010 年入職,曾深得公司信任。據他透露,公司要求員工貸款的行為已持續多年,初期公司尚能按時轉賬還款,但隨着經營轉差,情況開始失控:

  • 銀行貸款: 2024 年 3 月,李先生以個人名義向海寧農商銀行貸款 300 萬元,由公司擔保。至 2025 年初,公司無力還款要求展期,至今本息已累積至 310 餘萬元。
  • 民間融資: 2023 年 8 月,李先生再以個體戶名義於海寧民間融資服務中心貸款 820 萬元,年利率 6.48%,目前處於「一分未還」狀態。
  • 群體受害: 據了解,共有 8 名公司中高層員工面臨相同困境,在農商銀行的貸款總額約為 2,500 萬元。

李先生展示了一份由公司出具的《承諾書》,明確寫道「貸款資金由公司完全支配使用、公司承擔全部還款義務」,然而這張紙在公司破產面前顯得極其蒼白。

公司負責人:債務屬實但「我也沒辦法」

浙江宏廈建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金先生對此坦認不諱。他解釋,早年項目效益好時,銀行允許項目經理貸款以維持現金流,但近年工程量銳減,經營惡化導致資金鏈斷裂。
金先生承認,員工作為貸款人、公司作為擔保人,所有資金均用於公司經營。他表示公司資產拍賣僅獲 760 萬元,將按法律程序處理債權,對於員工揹負的數千萬元債務,他無奈表示:「我也在想辦法,其他的我現在也沒辦法。」

法律僵局:銀行拒絕轉移債權,律師提醒法律風險

針對李先生提出將債務轉移至公司破產債權的訴求,目前陷入了法律與法規的死胡同:

  1. 銀行立場: 海寧農商銀行強調,貸款是由客戶本人申請,手續合法合規,銀行僅能建議法律途徑解決或協商分期還款。
  2. 政府部門: 海昌街道辦事人員表示已多次協調,但債務合併涉及銀行合規要求,政府無法強制干預。
  3. 法律盲點: 法律界人士指出,員工作為簽署合同的債務人,在法律上有第一還款義務。即便有內部《承諾書》,也無法對抗銀行的合法債權。

這宗案件引發社會對「員工貸」現象的廣泛關注。專家提醒,員工應警惕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背負貸款,否則一旦企業倒閉,員工不僅會失去工作,更可能面臨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