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被告不設陪審團 林鄭:依法辦事

港區國安法|首被告不設陪審團 林鄭: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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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會前回應傳媒提問。被問到首宗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有關案件被指不設陪審團審理,惹來外界質疑涉政治迫害的因素。林鄭月娥指,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她本人是不會評論,惟強調是依法辦事,稱如果《港區國安法》無相關條文,政府甚麼行動都不能採取。她又指《港區國安法》是國家法例,由香港執行,在香港的法庭獨立審理,已經顯示是信任「一國兩制」,包括行政和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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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涉嫌駕駛插上反修例口號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駕駛被捕。報道指,律政司長鄭若驊本月初已通知被告的律師團隊,指引用《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八條,以保障陪審團及家人人身安全為由,不設陪審團。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