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銀行戶口「天降橫財」突獲41萬巨額轉帳、偕女友旅行瘋狂消費!清袋後被銀行追數、被揭長期負債:到底駛唔駛還?
銀行戶口突獲41萬轉帳
報道指,事主是一名月薪約23,000元的物業管理人員,今年6月發現自己的銀行戶口突然收到41萬元轉帳。起初,他懷疑是詐騙,經查證後確認款項來自一家地產代理公司,顯然是入錯戶口。事主本打算靜待銀行處理退款事宜,但兩星期過去仍未有人聯絡,他便自行動用該筆資金。
據知,由於事主本身背負不少債務,每月需償還約12萬元,資金緊張,他便將誤入戶口的款項用於清還電話費及其他分期供款。支付完必須還款後,仍剩約10萬元,他與女友隨即出外旅行,享受短暫消費,半個月內將全部41萬元「用清」。
一個月後,地產公司發現入錯戶口,主動聯絡事主要求退款。隨後銀行正式發信,要求事主在收到通知後五天內歸還全部款項。
又指,信函明確指出,如果明知款項不屬於自己仍使用,可能已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2條),即「不誠實取去屬於他人財產,意圖永久剝奪對方擁有權」,涉及刑事法律責任。

網民:事主「衰貪心」或被追究責任
由於手頭無法一次性還清,事主最初甚至不敢接聽銀行來電,最後只好求助財務公司,計劃以借款方式償還。財務公司在社交平台公開個案,希望提醒公眾注意銀行誤入款項的法律風險。
網民對此事件反應兩極。有評論指出,事主「衰貪心」,明知款項非自己所得仍使用,可能犯法,「即使不坐監,也應守行為」,有人更直言,「只要諗下有一日自己誤收款項,人地唔俾返你會點,就唔會亂用」。
亦有網民提出疑問:「如果唔理銀行信,甚至取消戶口,銀行還能追數嗎?」又認為,銀行可依法律及合約要求退款,即使事主不理信函,最終仍需承擔返還責任,否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或民事賠償。
類似個案在香港並非罕見。網民分享自身經驗,有人表示曾誤收款項,會立即通知銀行及款項來源,經銀行協助聯絡對方戶主,取得同意後才歸還款項。
事實上,若擅自使用誤入款項,即使數額龐大,亦可能構成犯罪。即便是「小額誤入」,如不處理亦屬拾遺不報,違法風險同樣存在。
此次事件凸顯三大重點:其一,銀行誤入款項應立即停用並向銀行報告;其二,擅自挪用他人款項,無論金額多少,都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其三,即使欠缺償還能力,也應尋求合法途徑解決
簡單而言,「不是你的錢,就不要用」,不僅是道德規範,更是法律紅線。在社交平台熱議聲中,此事件已成為金融風險與法律教育的生動教材,也為港人敲響警鐘:任何未經確認的入帳,都應謹慎處理,及時通報,避免陷入無謂的法律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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