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開放:8個場地引入市場營運模式 可辦粉絲見面會、生日派對等 另有16個地點可賣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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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引入市場營運模式後,康文署今日(11月17日)正式公布首批「增值活動」試點計劃:開放8個指定場地供商業或私人活動,包括粉絲見面會、簽名會、小型音樂會、生日派對、企業活動,甚至博物館高端客群專屬館長導賞團;另開放16個高曝光地點作商業廣告用途。康文署即日起至12月16日邀請有興趣機構提交意向書(EOI),11月27日上午10:30將於香港文化中心舉行簡介會。
8個可辦活動場地一覽:文化中心露天廣場、遮打花園、油街實現上榜
首批開放的8個場地/設施橫跨港九新界,部分屬市中心地標,每年最多可租用日數由10天至351天不等(視場地而定):
1. 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 A
2. 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 B
3. 遮打花園休憩用地
4. 中山紀念公園水景廣場
5. 啟德車站廣場第一期露天廣場
6. 觀塘海濱花園開放空間(共融通道除外)
7. 沙田公園結客場
8. 香港藝術館匯堂(一樓大堂)+油街實現(室內油街廚房、室外草地及花園)
這些場地可舉辦多元化活動:商業推廣、企業團建、K-pop/偶像粉絲見面會、小型音樂會、生日派對,甚至在藝術館為高端客群提供專屬館長導賞團。康文署強調會嚴格審批,確保活動不影響公眾使用。
16個廣告位:大會堂外牆、太空館圓拱上榜
另有16個地點開放作商業廣告,包括外牆、燈柱、表演場地牆身、座椅套、樓梯、支柱、出入口牆身,甚至活動小冊子內頁。經典地標如香港大會堂高座外牆、太空館圓拱形牆身等均在列,曝光率極高。
營運模式:月費制+2+1或3+2年合約,非專營權
康文署將委聘一間或多間專業營辦商,批出2年或3年經營權(視乎標書),服務良好可續最多2年。營辦商須:
- 每月向政府繳付經營權月費
- 主動向市場推廣場地及廣告位
- 負責活動策劃、技術支援、客戶管理
- 所有活動及廣告內容須經康文署事先審批
重要提醒:經營權屬「非專營」,政府保留隨時撤銷任何地點的權利,亦可將場地用作政府活動或租予其他人士。
業界反應與展望
有活動策劃公司高層表示:「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同遮打花園一直係『禁地』,而家終於可以合法辦大型粉絲見面會或品牌發布,吸引力爆棚!」另有廣告界人士指,大會堂及太空館外牆曝光率媲美時代廣場,料月費不會平。
康文署強調,這是試點計劃,未來會視乎反應再擴大範圍。意向書下載及詳情已上載康文署網站,有興趣機構最遲12月16日前提交。
香港文康場地正式「解封」商業化第一步,粉絲見面會、生日派對、品牌快閃店即將登陸文化中心同遮打花園,粉絲們準備好錢包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