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寫法 大寫數字金額中文/英文/小數 劃線/背面香港支票寫法
支票寫法|支票作用
支票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具有明確且重要的角色。根據香港法例第19章《匯票條例》,支票被定義為一種以銀行作為受票人的匯票,涉及發票人、受票人(即銀行),及受款人三方。
在商業交易中,支票是處理大宗金額交易的常用工具,它不僅提供一種方便的支付方式,而且在法律上亦具備強制執行力。當銀行收到支票時,會先核查日期、發票人的簽名及其他重要信息,確認無誤後才進行兌現,這一過程增加了交易的安全性。
支票寫法|支票大寫數字金額中文/英文寫法
阿拉伯數字 | 中文大寫 | 英文 |
0 | 零 | Zero |
1 | 壹 | One |
2 | 貳 | Two |
3 | 參 | Three |
4 | 肆 | Four |
5 | 伍 | Five |
6 | 陸 | Six |
7 | 柒 | Seven |
8 | 捌 | Eight |
9 | 玖 | Nine |
10 | 拾 | Ten |
100 | 佰 | One Hundred |
1,000 | 仟 | One Thousand |
10,000 | 萬 | Ten Thousand |
100,000 | 拾萬 | One Hundred Thousand |
1,000,000 | 佰萬 | One Million |
10,000,000 | 仟萬 | Ten Million |
100,000,000 | 億 | One Hundred Million |
1,000,000,000 | 十億 | One Billion |
10,000,000,000 | 百億 | Ten Billion |
100,000,000,000 | 仟億 | One Hundred Billion |
1,000,000,000,000 | 兆 | One Trillion |
支票寫法|劃線支票 VS 現金支票
劃線支票 | 現金支票 |
印有雙平行斜線或直線 只能存入收款人的銀行戶口 不能直接兌換成現金 |
又稱現金支票或非劃線支票 如未有在支票上劃走「持票人」字眼,所有持票人可兌換該支票 可直接兌換成現金 於支票上手動畫上雙平行線,可變成劃線支票 根據國際銀行法協定,除非付款人(如銀行)已知該支票被報失或止付,否則不能拒付或遲付支票 |
支票寫法|香港支票怎樣寫?
香港的支票書寫方式與國際標準大致相同,但需注意一些細節。首先,在日期欄填寫當天日期,格式通常為日/月/年。在收款人欄位,準確填寫收款人的全名或公司名稱,避免使用縮寫。金額方面,您需要在數字欄寫下金額,並在金額的文字行以中文大寫或英文大寫寫出相同的金額。最後在簽名欄簽上您的名字,確保與銀行賬戶上的簽名一致。如果需要設置支票為劃線支票,可在支票正面上方畫上兩條平行線。
支票寫法|10萬支票/小數怎麼寫?
以港元支票為例,發票人於「港幣」一欄中,可選擇以中文大寫或英文填寫金額。如發票人以英文填寫金額,金額最後要加上「Only」。如交易金額涉及小數,需於整數及小數部分之間加上「And」及「Cents」,以分辨整數及小數。
首先在金額數字欄位寫上“100,000”,然後在金額文字行用中文大寫寫出“壹拾萬元整”或英文大寫寫出“ONE HUNDRED THOUSAND ONLY”,以表示金額的準確性。
如發票人以中文大寫填寫金額,除了需要注意避免寫錯字外,如交易金額不涉及小數,需於最後寫上「正」或「整」,而非寫「零角零分」。假設交易金額為HK$1,945.86,中文大寫的寫法是「壹仟玖佰肆拾伍元捌角陸分」,英文寫法則是「ONE THOUSAND NINE HUNDRED FORTY FIVE AND CENTS EIGHTY SIX ONLY」。
支票寫法|支票背面寫法
部分銀行為方便客戶,提供支票箱或支票機等自助設備。客戶只需在存入支票前,在支票背面清楚填寫存入賬號及聯絡電話,然後可以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自動櫃員機查詢支票的到賬情況,這樣可以大大節省在銀行櫃檯排隊的時間。
支票寫法|收款人怎麼寫?
在填寫香港支票的抬頭部分時,發票人需確保其與收款人或公司的銀行賬戶名稱完全一致。如果支票抬頭指定為個人收款,且選擇使用英文填寫,可以加上稱謂如「Mr」、「Mrs」、「Miss」或「Ms」以明確性別和社會身份。
此外,支票抬頭末端通常會印有“或持票人”(or bearer)的字眼。如果發票人將這些字眼劃去,則該支票將變為“只付指定人”(or order)支票,意味著只有明確指名的收款人才能兌現此支票。這一做法有助於保障雙方的利益,確保支票金額安全地交付給指定的收款人,減少支票被他人冒領的風險。
支票寫法|支票簽名
發票人在簽發支票時,簽名的準確性極其重要。簽名必須與銀行賬戶開立時登記的簽名完全一致,這是銀行確認發票人身份的關鍵步驟。如果簽名有任何不符,銀行出於安全考慮,會退回該支票,以防止可能的冒簽行為。
支票寫法|塗改支票
當發票人填寫支票時,確實需要格外注意避免任何書寫錯誤,因為這些錯誤可能導致支票無法成功兌現。特別是在填寫金額時,一旦金額已填寫,便不得進行更改;若有更改,整張支票將會被視為無效。
對於支票上其他部分的書寫錯誤,如日期、收款人名稱等,發票人可以在錯誤處劃線並進行必要的更正。更正後,發票人需要在更正旁簽名以確認修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然而,為了最大程度減少退票的風險,建議發票人在發現較大或多處錯誤時最好重新填寫一張新的支票。
支票寫法|支票有效日期
支票的有效日期為6個月,若該支票未被兌換,便會自發票日起開始計算6個月後便會失效。
支票寫法|支票彈票如何處理?
當支票無法成功兌現,即出現彈票(Bounced Cheque)的情形,這可能由多種原因引起,包括填寫的受款人名字與存入賬戶的名字不一致、發票人賬戶餘額不足、金額或日期填寫錯誤、以及發票人簽名不符等。通常,在這些情況下,受款人可能會要求發票人重新填寫一張有效的支票來解決問題。
然而,彈票的後果可能涉及更嚴重的法律問題。如果發票人在知道賬戶中沒有足夠餘額的情況下仍然開出支票,這可能構成欺詐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B條——「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這種行為可被視為刑事犯罪,一旦被定罪,可能面臨最高十年的監禁刑罰。
在遇到彈票情況時,受票人可以選擇通過民事訴訟來追討款項。這不僅是追回應得金額的方法,也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手段。因此,處理支票交易時應格外謹慎,以避免因疏忽或故意錯誤而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
支票寫法|支票寫法的安全使用
- 避免空白簽名:絕對不要在支票上先簽名後再填寫其他必要資訊。這樣做可能會讓持有空白簽名支票的人填寫任何金額和收款人資料,從而濫用該支票。
- 監控賬戶:定期查看銀行賬戶,追蹤已發出的支票是否被兌現,以及檢查賬戶是否有任何未授權或可疑的交易。這有助於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 及時報失:如果支票簿丟失,應立即聯絡銀行,要求停止支付丟失支票簿中的所有未兌現支票。這可以防止失竊的支票被用於欺詐活動。
- 避免公開顯示:在公共場合填寫支票時應格外小心,避免他人窺視到支票的詳細資料,如賬號、金額、收款人等敏感信息,以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