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科普】講講惡劣天氣下 汽車全保不賠情況
一般而言,若然車主有買汽車全保,當受保車輛在意外下有損毀,會以實報實銷方式來賠償相關損失。
惟不少保險公司都會附帶一項條文,就是車主須採取一切合理行為,以防受保車輛損毀;否則,保險公司有機會藉此不賠。
那麼,究竟哪些「沒有採取合理保護措施行為」,會讓車主的全保變成「半保」、甚至「無保」呢?以下是一些常見情況。
首先,在颱風或暴雨情況下,車主有責任將汽車停泊在安全的停車場,保險公司會仔細審視車主選擇的停泊地點,判斷閣下是否已盡力規避已知風險。
最理想當然是停泊在有蓋停車場,若然將車停在水浸黑點,或塌樹、高空墜物的高危地帶,就有機會被保險公司以「未有妥善保護車輛」為由而拒絕賠償。
當然,有蓋停車場也非百分百安全,像杏花邨及柴灣環翠商場的停車場,也曾試過在惡劣天氣下水浸,導致大量車輛浸泡損毀。
但由於該次事件實屬意料之外;加上事後停車場的管理公司,每逢打風或黑雨前也會做預防措施,例如堆起沙包或加設防洪水閘,若然再發生水浸導致車輛損毀,仍是有機會獲全額賠償。
若然車主遇上室內停車場爆滿,又或是附近並無室內停車場,必須將車停泊在露天停車場,甚至是路邊,也宜避開在樹下、建築棚架下、甚至是海邊,並宜使用專門防水的覆蓋物來保護汽車。
離開前記僅檢查車窗及車門是否關好,一旦雨水滲入車廂、損壞內飾或電子系統,而這些損壞與這些預防措施的缺失直接相關,保險公司通常不會為車主的疏忽埋單。
另外,當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又或是黑色暴雨警告時,政府已呼籲市民非必要切勿外出,道路狀況也往往變得非常危險。
因追風外出或拒賠
若然車主仍然要外出駕駛而遇上意外,最好能提供一個外出的合理理由,例如家人患病要緊急開車前往醫院,保險公司仍有機會視乎情況作出賠償。
但如果只是為了「追風」,便故意將汽車駛到高危地方,則很大機會成為拒賠理由。
又若然閣下逼不得已必須在惡劣天氣下開車,但如果你在明知前方路段已被水淹的情況下,仍然選擇駕車「闖關」,導致引擎入水,保險公司有機會認為車主,沒有盡到應有的謹慎責任,未必可獲全額賠償。
說到底,保險的原意是保障意料之外的風險,絕非萬能的擋箭牌,故不宜妄固安危,車主必須確保車輛停泊在安全地點、避免在惡劣天氣下駕車外出。
至於只買第三保的車主,由於不會保障駕駛者本人的人身意外及財物損失,當在惡劣天氣下令汽車受損壞時,相關的維修費用,以及住院及醫療相關的費用均無法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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