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北都工業地要加「政策折讓」?判詞一句話已經講清
投資者並非畏懼政策目標遠大,而是最憂慮「規則混搭」:要求業者以市場地價入場,但在同一個微市場内,卻有園區用地長期以政策租金運作;加之賣地條款將一大段樓面以政策方式安排十年用途與租金訊號,那投資者就需要在模型中加設一個新參數:Policy Discount〈政策折讓〉。
法官亦確認的市場認知
此處所指為早前政府其中一幅中止招標的多層式物流產業用地。為何市場會理所當然地用工業邨〈現稱創新園〉做比較?司法判詞〈HCAL 1890/2018〉曾載明,工業邨土地收費遠低於市場水平,該判詞確認了一個長期存在的制度現實:園區屬於政策工具,低租金、入園門檻、產業配對及配套投放,屬一籃子安排。既然園區可依政策邏輯運作,那當局在園區周邊推出一幅「公開賣地」項目時,市場就必然會問:租戶豈有不進行比較之理?而一旦進行比較,賣地盤就自然需承擔「制度對照」所帶來的折讓。
塞入任務式條款的成本
第二個折讓來源,為「任務塞入條款」所產生的成本。本次北都用地設計的其中一個重點,為安置受收地影響的棕地作業者,要求投得者提供一定樓面面積,交由政府在十年內以優惠方式處理租務安排。對此,投資者會問三個問題:
- 政策期十年內,該部分樓面會否成為全盤租金的參考價?租戶會否用政策租金壓低市場租金?
- 政府在項目內的角色是什麽?租戶管理、物管衝突、用途相容性等相關風險,應由何方承擔?
- 政策期滿後如何銜接?若退出渠道狹窄,銀行自然趨於保守,融資成本最終將反映於地價之中。
同一比賽場地,兩套計分標準,影響參賽率
此外還有一個更「地產腦」的現象:當局一方面想用市場機制吸引資本,另一方面又將項目規劃於一個長期由政策工具主導的生態圈旁邊,結果形同在同一比賽場地設立兩套計分規則,讓參賽者選擇參賽報名。參賽者不會和你爭何種制度更為合理,只會選擇最有利的方式參賽,甚至選擇不參賽。
少比較,自然少傷害、少折讓
欲減低 Policy Discount,其實無需講大道理,只需要留意切勿在最易被比較的地方,推行最複雜的混搭試驗。皆因在過往工業官地賣地紀錄中,傳統賣地項目極少選址緊貼或被園區包圍的區位。若要測試市場,就應挑選制度對照較少的位置。棕地安置屬政策任務,可以通過政府自建、租回、集中管理等方式承接;若堅持納入私人項目,就需要明確劃定政府承擔的責任,例如租務保底、管理責任以及可否轉租的條件,令市場可計。
譚善恆 華坊諮詢評估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