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 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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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013年底金融發展局建議香港發展成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集資中心後,證監會於2014年1月亦提出修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諮詢,諮詢已於2014年2月26日截止, 結果有待公布。


當中證監會建議,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可用佔總資產最多一成的資金,進行物業發展投資及相關活動,即包括重建REIT現有投資組合內的物業。

另外,亦建議容許REIT投資上市證券、非上市債券、政府證券及本地或海外地產基金等資產,但不可多於REIT總資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