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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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抵押的貸款中,通常以物業作為抵押物,並可作多次按揭。

首筆以物業抵押的貸款,通常用作撥付購買物業所需,稱之為「第一按揭」;其後再通過抵押物業獲得貸款的,則稱為「第二按揭」,簡稱「二按」。

若出現違約情況,貸款人將按照順序向債權人還款,因此放債人認為二按的風險較高,故收取較高利率作為補償。

本港大部分第一按揭均由銀行提供;不少二按則由持牌放債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