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D住宅成交宗數

投資

廣告

買家印花稅(BSD)修訂條例於2014年2月刊憲後,稅務局3月開始徵收BSD。

BSD適用於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就住宅物業所簽訂的買賣協議或售賣轉易契,除香港永久性居民外,其他買家或承購人須按物業交易代價,繳付15%稅項。

稅務局2014年3月、4月公布的BSD住宅成交宗數,屬2012年10月27日BSD生效後至刊憲期間的累積宗數,惟由5月起為單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