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高成數按揭物業出租 甩按保免以身犯險
一般而言,高於七成的住宅按揭就會被視為高成數按揭,如果業主手上已有物業而欲再買一間作收租之用,要留意第二間的按揭成數最多只有七成。
根據金管局指引,高成數按揭必須有按揭保險公司做擔保,而按保公司又規定其抵押者的物業必須自住,故高成數按揭一般不能用作放租。
高成數按揭物業不能出租,看似易懂,坊間有時卻會有不少誤解。
筆者曾遇過一位業主,手持單位的樓價不斷探頂,輾轉由375萬元升至600萬元。以前高成數按揭定義為樓價六至七成以上,業主眼見當初買樓時的按揭貸款(300萬元)由佔樓價八成降低至五至六成,遂自行決定將單位放租。
惟實情是如果那位業主沒有將單位轉按,部分銀行及按保公司並不會用單位最新的估值,計算物業的放租門檻。
試想想,如果樓市走勢反覆,單位今個月值600萬元,下個月值590萬元,再下個月又升至610萬元,業主豈不是一個月可放租,一個月又不能?
另一邊廂,有人亦誤以為即使是高按揭成數物業,也可以透過一些小技倆,在放租的同時逃過審查。
例如筆者曾聽聞一位業主,因為小朋友轉校而搬遷,並將原先自住的單位放租,期間沒有向銀行申報。
按揭保險公司或銀行或不定時發信查核住戶狀況,並要求住戶提供水電煤賬單,或簽署自住聲明。為免被發現,該業主要求租客在水費單上使用自己名字,以備必要時呈交予銀行作證。
瞞騙行為一旦被查出,不但有機會被銀行提前「Call Loan」,更可能因作出虛假聲明而要負上刑責。
3情況合符政策
若真的想將物業出租,最簡單的方法是「甩按保」,透過轉按至六成或以下按揭。此舉不但毋須以身犯險,更可借機賺取銀行的現金回贈。
若轉按的息率和優惠不夠吸引,業主還可看看是否符合按證公司2024年8月實施的新安排。
去年按證公司宣布,在三種特定情況下,容許業主申請豁免自住要求,合法將高成數按揭單位轉為出租。
這三種情況包括家庭有新生兒或領養兒童而須搬遷;業主失業須靈活安排住處;或有其他特別原因而必須出租,並已在單位居住最少12個月。讀者可向專業的按揭顧問查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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