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敦促退IEEPA關稅 三十萬進口商受惠】最高法院裁定越權 | 曼哈頓法庭主導退款 | 涉逾千三億美元
最高法院以六比三裁定IEEPA不授權徵收關稅
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六票對三票作出裁決,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並不授予總統單方面徵收關稅的權力。法院認為,行政當局援引IEEPA作為「對等關稅」及「芬太尼緊急狀態」關稅的法律依據,屬於越越法律授權範圍。
根據法庭文件,自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間,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依據上述行政命令,向中國進口貨物徵收了估計達130至166億美元的關稅。最高法院裁決一出,這批款項在法律上即成違法徵收,須予發還。
值得注意的是,是次裁決僅針對IEEPA關稅,並不影響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所徵收的關稅——後者就中國產品加徵的關稅仍然有效。
曼哈頓聯邦法院主導退款程序
案件由位於紐約曼哈頓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負責處理,主審法官理查德·伊頓(Richard Eaton)命令CBP向相關進口商退還全部款項,並須附加利息。
截至目前,已有逾7.5萬份退款申報書遞交法庭,合計超過170萬條進口報關紀錄完成清算。外電報道,約有2,000宗訴訟正在進行,涉及約30萬名進口商等候退款。
CBP官員向法院坦承,是次退款行動「規模前所未有」,估計涉及多達7,000萬條報關紀錄需要逐一審查,並要求法院給予四個月時間制訂方案。
伊頓法官對此回應簡短有力:「他們每天都在做這些事。」言下之意,CBP有能力加快處理,毋須拖延。
六月九日聆訊確立最終退款路徑
2026年6月9日,法院就最終退款方案舉行聆訊,敦促CBP盡快完成餘下款項的退還工作。據香港媒體引述報道,CBP官員確認,截至報道截稿時,已完成退還的款項約達港幣1,794億元(折算約230億美元);惟仍有據報約港幣780億元(折算約100億美元)尚待處理,法官明確要求加快完成。
上述港元金額由個別香港媒體報道引用,換算基準未獲官方確認,讀者宜以美元原始數字作參考,港元數字僅供參照之用。
關稅類別與退款適用範圍
| 關稅類別 | 法律依據 | 徵收期間 | 是否受本裁決影響 |
|---|---|---|---|
| 「對等關稅」 | IEEPA(行政命令) | 2025年4月起 | 是——須退款並計息 |
| 「芬太尼緊急」關稅 | IEEPA(行政命令) | 2025年4月起 | 是——須退款並計息 |
| 第301條關稅 | 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 | 2018年起延續 | 否——不受影響,繼續生效 |
法律意義與市場影響
是次最高法院裁決,標誌著美國司法機構對行政權力的一次重大限制。法院確認,總統以「緊急狀態」為由對外國商品單方面加徵關稅,須有國會明確授權,否則逾越憲法分權原則。
對於受影響的進口商而言,退款金額雖可觀,但實際到賬時間仍存在不確定性。CBP面臨的核實工作量龐大,加上利息計算涉及不同報關日期,整個退款程序預計仍需數月方能完成。
此案亦對未來美國貿易政策構成深遠影響:行政當局若擬對外徵收新一輪關稅,在IEEPA授權問題上將面臨更嚴格的司法審視,國會立法授權或將成為繞不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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