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基金管理費鐵律 首創投資管理費回水機制
固有看法認為,基金管理有成本,設立基金、追蹤市場變化、調整投資組合等,全部需要花費人力和資源,而且無論市場好壞,工作量都差不多,所以傳統上管理費率應是固定不變。
基金經理們的專業和努力本該獲得相應的穩定報酬,這點沒錯,惟從投資者角度看,譬如當基金表現不濟甚至落後大市,管理費卻依然「企硬」,會令人覺得不公平:基金經理是否應為其表現負責?
回贈管理費以補償表現落差
針對成員的關注,筆者公司旗下個別強積金計劃基金(只適用於指定BCT強積金計劃及成分基金,受條款及細則約束)率先推出市場首創、與基金經理表現掛鈎的「同舟共濟」投資管理費回贈安排。
透過這項創新措施,筆者公司期望能更有效地回應投資者的疑慮,並推動整個行業生態的持續發展。
於特定投資期間,相關基金的投資回報如未達到目標回報,其投資經理將以回贈管理費的方式補償差距,令回報達至目標回報,或盡量接近目標回報。
當然回贈設有上限,既然投資經理只收取有上限的管理費,回贈當然不應超過上述管理費,不能要求基金經理「貼錢打工」。
關於獲贈資格、計算方法和操作細節,例如投資者需由何時開始持有相關基金、回贈如何兌現等,讀者可參閱相關宣傳單張和條款文件。
回水機制讓基金經理的收入與基金回報密切相關。市場不理想時,經理不能置身事外,而是要共同承擔風險。
回水機制不是完全固定費率,也不完全保證投資者收益,而是取兩者之間的平衡方案。
「同舟共濟」作為先例,未來能否得到市場廣泛認可,仍有待觀察。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這或許是強積金業邁向更公平、更透明的重要一步,透過與基金經理的績效掛鈎,確保成員利益與基金表現緊密相連。
王玉麟
BCT
業務定位及客戶方案
高級總監
作者於退休金及資產管理方面擁有逾20年實務經驗,是精算師和特許金融分析師,並現任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的考試委員會成員。作者之前為香港精算學會會長,畢業於香港大學精算學,並獲得倫敦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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