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布首份清單 六方面授權深圳自主改革

中央公布首份清單 六方面授權深圳自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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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就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下發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後更宣布,會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深圳更多自主權。首批40條授權事項清單(下稱「清單」)昨以方案附件形式公布,內容圍繞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科技創新體制、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制、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共6個方面。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昨表示,原則上,首批授權事項應在2022年之前全部落實,當中二十多條涉及到近百項具體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款的調整。根據清單,金融經濟方面的內容,包括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完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具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並在深交所上市;鼓勵深圳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與外部投資機構加強合作;允許深圳到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等。

放寬境外專才考牌限制
吸納人才方面,清單允許具境外國際通行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築、規劃等專業人才,按相關規定在深圳提供專業服務,並放寬境外人員(不包括醫療衛生人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投資創業、講學交流、經貿活動提供出入境便利,甚至提供永久居留便利,同時制定緊缺人才職業清單,簡化外國人才來華工作手續。

清單還包括支持建設大灣區大數據中心,研究論證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以經濟特區國際仲裁機構為基礎,建設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等。清單又提到,要賦予深圳在人工智能、無人駕駛、大數據、生物醫藥、醫療健康、信息服務、個人破產等領域的先行先試權,就無人機管理等制定相應配套措施;將國務院授權廣東省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農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由廣東省委託深圳市批准。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