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酒吧禁煙區提供水煙罰款2000元

中環酒吧禁煙區提供水煙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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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酒吧因協助及教唆2名顧客於法定禁煙區內吸用水煙,前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2,000元,涉案的一名21歲員工亦因相同定罪,被法庭判罰款1,500元。案件是首宗因協助及教唆違例吸煙而被定罪的個案。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去年6月23日在中環一間酒吧作偵查行動,發現涉案酒吧及員工向顧客提供水煙器具和煙草於酒吧的禁煙區內吸用,當時兩名吸用水煙的顧客亦因違例吸煙分別被判罰款1,5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所有公眾場所內的室內地方,包括酒吧和食肆,都嚴禁吸煙。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吸煙會被定額罰款港幣1,500元;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呼籲禁煙區場所管理人,切勿協助任何人觸犯禁煙規定。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