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受賄終審判17年監禁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受賄終審判1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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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國最高法院今日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

由於李明博早前獲准保釋候審,在他位於首爾江南區的住所外,大批記者等候,亦有示威者要求李明博向國民謝罪。
78歲的李明博在2008年至2013年擔任南韓總統期間,被指從汽車零件製造商挪用349億韓元資金,並收受三星集團代付的訴訟費等共163億韓元的賄賂。李明博在2018年因涉嫌受收賄、濫權、挪用公款等罪名被捕,一審時被判處15年監禁及罰款130億韓元(約9,000萬港元),今年初法院二審時加刑至17年監禁,李明博上訴,並以健康理由申請保釋候審。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