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慶日藏伸縮棍 30歲售貨員判160小時社服令

去年國慶日藏伸縮棍 30歲售貨員判16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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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國慶日,一名男子在深水埗藏有一支長約50厘米的伸縮棍,早前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指,控方沒指控被告將如何使用涉案伸縮棍,以及現場是否有非法集結或暴動,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30歲被告林智豪,報稱任職售貨員。案情指,案發當日,有人於福榮街一間甜品店聚集,警員入內進行搜查,於被告腰包搜獲一支伸縮棍,並將他拘捕。警方在店舖東主同意下,檢取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日早上約10時與其他人進入店鋪,期間曾在店內向店主展示伸縮棍,警方亦在店內檢獲鋼盾、鐵通、木條等。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