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縱火少年「優秀嘅細路」 裁判官水佳麗遭投訴不成立

指縱火少年「優秀嘅細路」 裁判官水佳麗遭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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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歲少年今年1月初在元朗街頭擲3枚汽油彈,認罪後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住在感化院舍,原審裁判官水佳麗指被告是「優秀嘅細路」。司法機構今日發表聲明稱,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投訴不成立。

投訴指,裁判官水佳麗在量刑時讚被告是「優秀的細路」、「滿腔熱誠」,是態度偏頗,而輕判被告會令公眾誤以為暴力行為值得鼓勵。
司法機構公布總裁判的調查結果,認為根據前文後理,裁判官勸誡被告,單憑「衝動」和「熱誠」行事而觸犯法律,會令父母痛心、難過,其言論沒有直接或間接鼓勵任何形式的暴力或犯罪行為。上訴庭在判辭中提到,水佳麗評價被告「優秀」是有可商椎之處、有過譽之嫌,但單憑這點不足以支持水佳麗是表面偏頗的結論。總裁判認為,雖然原審裁判官對被告人的評價有失中肯,但律政司並非以其存偏頗為覆核刑期的理由。
總裁判官强調,在處理涉及指司法人員有偏頗的投訴時,考慮因素包括司法人員有關言論的前文後理、有否表達任何偏頗(例如含有政治傾向性)的言論等,以及按「法官行為指引」的準則是否構成偏頗。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