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通告:今年七一後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

政府發通告:今年七一後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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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各部門發通告,指所有7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公務員,要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

通告附件列出聲明,指受聘人受聘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通告指,在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交回所屬部門,直接受聘部門首長等高級職位的公務員則須宣誓。日後新入職的公務員,部門或職系首長應在聘書中訂明,獲聘任的條件之一是須簽署聲明,如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便應視為不符合聘任條件。
發言人指出,要求公務員宣誓或作出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認為有關安排符合《香港國安法》 的規定。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