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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館業新例生效 酒店可合法趕絕4類「麻煩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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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旅行的朋友要注意!日本旅館業新修正法日前已經生效,法案明確規定,若旅客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態度惡劣等情況下,酒店及旅館可以拒絕提供住宿!雖然日本旅館業法原先規定旅館及酒店「原則上」不可拒絕旅客投宿,但厚生勞動省稱修正法能保護旅館業者,減輕從業員壓力,留住人才促進旅遊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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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Unsplash)

按厚生勞動省的規定,酒店、旅館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拒絕旅客投宿,包括:

(一)客人提出「無理要求」,如不合理地殺價、強行要求房間升級、不遵守入住或退房時間、指定某員工服務等;

(二)醉酒後大吵大鬧,或要求工作人員長時間照顧;

(三)強迫道歉或要求提供額外折扣,如要求員工「土下座」(下跪道歉);

(四)長時間苛責員工,如客人在電話中長時間責罵或滋擾對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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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半澤直樹》劇照)

而厚生勞動省為避免殘障人士遭到歧視,也列出不應被視為「西客」的行為,如在櫃檯用紙筆溝通、引導視障人士到客房、要求移動房內物件以方便輪椅進入房間等。

圖片來源:Unsplash、《半澤直樹》劇照